白银市通报9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5.10.2016  06:07

   1.会宁县会师镇蒲杏村村干部虚报套取贪污退耕还林、农村危旧房改造项目资金问题。 2003年至2015年,会师镇蒲杏村党支部原书记曹绪、党支部原书记马骐、村委会原主任牛庆军、原文书周大福在退耕还林、农村危旧房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套取并贪污专项补助资金共计124520元。曹绪、牛庆军、马骐、周大福4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4人刑事责任。

   2.会宁县刘家寨子镇甜水井村村委会主任王明违规评定低保金问题。 2015年6月至9月,王明违规对上岘、杨岔、甜水井等9个社84户329名低保对象进行调整,致使村民轮流享受低保。王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会宁县柴家门镇冯严村梁湾社社长康平违规倒卖扶贫地膜问题。 2015年,康平违规将10捆扶贫地膜以每捆60元的价格卖给其亲属。康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靖远县兴隆乡人大主席田世敏在扶贫对象识别工作中失职问题。 田世敏在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中,对扶贫对象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将个别财政供养人员、有中高级小轿车人员、出资办企业人员纳入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造成不良影响。田世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景泰县寺滩乡寺滩村村干部违反农村“三资”管理问题。 2014年,寺滩村将征用集体土地补偿资金73237.5元,违规转入当时的村文书兼会计马进京名下,用于寺滩村村委会建设。村党支部书记王金显、村主任彭维春被告诫约谈。

   6.景泰县正路镇拉牌村党支部原书记张自荣、党支部原书记路永福、村委会文书郭庭忠、村组长郝万荣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补助款问题。 2010年至2014年期间,张自荣、路永福、郭庭忠、郝万荣各自虚报退耕还林面积12亩,分别累计冒领退耕还林补助款6240元据为己有。另外,2010年,路永福以本村3户村民的名义套取危旧房改造资金3.3万元,用于支付村委会建设资金。张自荣、郭庭忠、郝万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路永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违规冒领的退耕还林款予以追缴;对落实监管责任不力的正路乡人大原主席麻元生进行诫勉谈话,对正路乡武装部长张延年进行批评教育;对审核把关不严的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唐宁和雷晓玲进行批评教育。

   7.景泰县草窝滩镇陈槽村农民资金互助社违规借贷互助资金问题。 2015年10月,陈槽村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违规改变资金用途,借贷互助资金10万元用于村保障房建设。合作社理事长高秉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白银区妇幼保健站工作人员何燕利审核不严,导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资金被重复领取问题。 2011年至2014年底,区妇幼保健站在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发放过程中,何燕利审核不严、违规操作,导致补助资金31300元被重复领取。何燕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平川区共和镇西合村包村干部白士明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的失职问题。 白士明在精准扶贫对象调查摸底工作中,核实情况不认真,工作不扎实,导致将个别有中高级小轿车、出资办企业的人员纳入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造成不良影响。白士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编辑:王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