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检察机关扶贫部门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会议召开

24.02.2016  20:40

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月23号在兰州联合召开会议,在全国检察机关、扶贫部门部署开展为期5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三运致辞,省委副书记、省长刘伟平出席,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讲话。

曹建明在讲话中指出,随着扶贫开发工作进入攻坚阶段,中央和地方政府扶贫资金投入更大、项目更多。为保障扶贫政策和资金真正惠及贫困群众,最高检和国务院扶贫办决定联合开展为期5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这不仅是服务脱贫攻坚战略实施的重要途径,也是落实中央反腐败斗争决策部署、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的重大举措,对于维护贫困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检察机关要全面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扶贫开发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强与扶贫部门协作配合,严肃查办、积极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曹建明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中央扶贫开发重大决策部署,立足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基本特点,准确把握开展专项工作的总体要求,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要突出重点、盯住基层,对于农民群众的举报、控告,要通过实地走访、查验账目等方式开展精细化初查,确保案件线索“件件核实、件件落地”。要关口前移、惩防并举,对本地扶贫资金名称、政策依据、补贴标准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漏洞隐患,加强警示教育,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高效使用。要宽严相济、把握政策,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扶贫成效的有机统一。要改进方式、注重实效。找准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突出领域,切实加大查办和预防力度,保障各项扶贫脱贫措施实施。要紧密结合办案,加强协作配合,加强与扶贫部门的协调联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通报机制。要对涉及扶贫开发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定期开展法治和警示教育,促进增强法律意识,强化廉洁观念和守住底线的自觉性。要结合查办的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认真查找职务犯罪风险点,积极提出检察建议,配合发案单位整改落实。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分类指导和督导,真正把专项工作放在脱贫攻坚大局中谋划和推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专项工作带来的真正实惠。

王三运代表省委、省政府和全省2600万各族人民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祝贺,并简要介绍了甘肃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他说,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既是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有效途径,也是确保党的惠农政策落实、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举措,对于加强扶贫开发领域反腐倡廉建设、保障扶贫资金安全公正使用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必将为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王三运指出,长期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维护社会安定有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重大贡献。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我省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一是服务大局主动担当,充分运用检察职能和资源服务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二是监督职能有效发挥,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打击各类犯罪行为,加强和改进诉讼监督,严肃查处和积极预防各类职务犯罪案件,高度重视做好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

三是自身监督持续加强,坚持把强化自身监督摆在突出位置,完善体制机制,规范权力运行,确保依法正确行使检察权;四是队伍建设成效明显,着力打造忠诚可靠、司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检察队伍,广大检察干警职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我们将以这次专项工作会议的召开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推进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学习借鉴兄弟省区市成功经验,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支持各级检察院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队伍建设和基础建设,支持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特别要全力支持检察机关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等专项工作,切实把我省检察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邱学强主持会议。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陈连福,专职委员兼反贪总局局长卢希,国务院扶贫办副主任郑文凯出席会议。

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在会上介绍工作经验。

各省、区、市检察院、扶贫办及最高检反贪总局、国务院扶贫办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部分住甘全国人大代表应邀参加会议。

记者:甘肃台:魏平  甘肃台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