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办公厅采纳审计建议 出台《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和《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报账制实施细则》

22.10.2014  20:50

  近日,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报账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办法》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分配、使用、监管和项目管理作了明确规定,《细则》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报账程序、报账资料、部门职责和监管监察作了具体规定。

  《办法》和《细则》的出台离不开审计的推动,近两年来,省审计厅在组织开展的全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审计中,针对滞留闲置、骗取套取、挤占挪用、随意调整计划等带有普遍性、典型性的问题,提出了完善规定制度、规范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从制度上杜绝问题的发生等审计建议。对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积极采纳审计建议。省委副书记、省长刘伟平先后多次主持召开省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财政扶贫资金审计工作。

  《办法》和《细则》的出台,从源头上强化了管理,完善了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全面落实了公告公示制、县级报账制、招投标制,建立了财政扶贫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规范了财政扶贫资金财务收支行为,将促使扶贫资金的使用监管更加科学规范,从制度上消除违法违规问题产生的隐患。

  供稿:农业处   段广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