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扶贫的精准性——贵州、云南、甘肃三省的财政扶贫特色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近年来,各级财政把支持扶贫开发作为重点,大幅度增加财政扶贫投入,进一步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的精准性、有效性。在日前召开的全国农业财政工作会议上,本报记者对贵州、云南、甘肃三省财政支持扶贫开发的做法进行了了解。
贵州: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
贵州省现有50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33个省定扶贫开发任务县,占全省88个县区总数的94%。按照2300元国家扶贫标准,2013年,全省有农村贫困人口745万人,占全国总数的9%,贫困发生率21.3%,比全国高12.8个百分点。
为切实加大对集中连片地区的资金支持,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积极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努力大幅度增加扶贫资金投入。2011年-2013年,省本级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7.22亿元,年均增长37.57%。同期中央和省级财政共计安排三个连片特困地区专项扶贫资金达106.18亿元,占补助市、县资金总量89.04%。
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成为近年来贵州财政扶贫的新亮点。一是改进资金分配方式。从2014年开始,贵州省将60%以上的中央和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因素法直接分配到县,由县直接审批项目。二是明确资金支持重点。中央和省财政切块到县的专项扶贫资金,应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小额贷款贴息以及提升贫困群众素质等方面。
为提高产业化扶贫成效,贵州省将扶贫重点由一村一户扶持向区域性扶贫和扶贫到户并重转变,将70%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集中打造核桃、草地生态畜牧、中药材等扶贫特色产业,实现了单纯“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的转变。
经过努力,贵州省扶贫综合效益明显。贫困人口大幅度减少。2013年末,全省贫困人口减少到745万人,同期贫困发生率减少到21.3%,下降12.1个百分点。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5434元,年平均递增率16.4%,其中50个贫困县年平均递增率高于全省两个百分点。“减贫摘帽”成效显著。从2011年起,按照“摘帽不摘政策”的鼓励政策,到2013年共有14个贫困县、366个贫困乡镇“减贫摘帽”,分别占贫困县、贫困乡镇总数的28%、31.2%。
云南:建立边疆民族地区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
记者日前从云南省财政厅获悉,云南边疆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发展呈现“一减二增”良好态势。“一减”,即贫困人口大幅度减少。“二增”,即农民人均纯收入和地区生产总值大幅增长,高于全省平均增幅。
云南省有85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片区县数量居全国第一,贫困人口规模居全国第二,是全国扶贫开发主战场之一。近年来,云南省财政部门加大力度,保障投入,建立边疆民族地区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
一是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持续稳定增长。《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年-2020年)》明确提出,“建立各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按照不低于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增长比例增加扶贫投入”。2011年—2013年,投入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5.26亿元,年均增长23.16%。
二是加大民族专项资金投入力度,解决民族地区特殊问题。2011年-2013年,投入中央和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2.81万元,年均增长29.8%。其中:投入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资金4.25亿元,对8个人口较少民族进行倾斜扶持;投入兴边富民补助资金6.54亿元,重点解决25个边境县少数民族聚居村寨特殊困难。此外,2011年-2013年,省级财政专项投入民族机动金、散杂居民族专项资金、边境民族工作经费共2.41亿元,与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统筹使用,重点支持实施民族团结示范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兴边富民特色优势产业、民族地区产业发展等项目,促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
三是加大边境地区投入力度,支持兴边富民综合示范区建设。从2012年到2015年,省级财政每年安排边境一线兴边富民示范区综合项目资金2亿元,支持25个边境县在边境一线优先选择人口集中、地块连片、少数民族聚居、具有边疆特点的连片区域开展综合示范区建设。
甘肃:推进集中连片地区扶贫攻坚
近年来,在中央财政的大力支持下,甘肃省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创新完善机制,加强资金监管,促进了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富民产业培育、能力素质提升等。据统计,截止2013年底,全省贫困人口减少到552万人,3年累计减贫290万人。全省农民人均纯收达到5200元,扶贫对象年均纯收入增幅比全省平均水平高近2个百分点。
甘肃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甘肃贫困现状和财政困难实际,省财政围绕贫困户发展资金不足,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与省农行联手打造了“双联惠农贷款”,从2012年起,农行连续5年共安排300亿元信贷规模,执行国家基准利率,省财政全程全额贴息,重点支持贫困户发展种养业和其他多种经营。同时,省财政注资8.1亿元在58个县建立政策性担保公司,为贫困户贷款提供担保。截至2013年底,落实贴息2.5亿元,累计撬动金融投入76.6亿元,惠及群众11.5万户。
同时,坚持整合统筹资金与基础设施建设同步,构建扶贫融资平台。2013年,省委省政府决定,出资1亿元注册组建隶属于省财政厅管理的扶贫开发公司,按统贷统还的原则,与国开行签署战略扶贫合作协议,5年内为该省投放以水、路、房基础设施建设为主的贷款800亿元,项目资金实行封闭运行,整县推进通村道路、农村安全饮水和危房改造。2013年已在7个县先行试点,今年将在58个贫困县和17个县全面推开。
坚持加大财政投入与自主开发建设同步,实施易地扶贫搬迁。2013年省政府制定印发了加快推进甘肃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指导意见,今年又出台了《甘肃省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规划》,计划到2018年投资394亿元,其中农户自筹120亿元,完成23.48万户、112万贫困人口,年均完成4.7万户、22.4万人的集中搬迁安置任务。省财政在中央人均补助6000元的基础上增加2000元,按人均8000元标准予以补助;按每户建房贷款不超过5万元,3年内安排贴息资金,执行基准利率。2014年,省财政已将易地扶贫搬迁省级配套及贴息资金增加到8亿元,主要用于搬迁户住房建设、生活设施建设及配套产业等。
几年来,甘肃实施“一县一业”产业对接和“一村一品”产业培育工程。2011年-2013年,省级财政统筹整合支农资金92.63亿元,采取直接补助、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民助公办等方式支持农业产业发展,其中70多亿元用于支持58个贫困县的马铃薯、旱作农业、草食畜、中药材、蔬菜、经济林果等特色产业发展及龙头企业培育等。同时,更加注重运用贴息方式,累计投入贴息资金7.85亿元,撬动金融贷款170.7亿元,充分发挥了集中财力办大事和财政资金杠杆放大效应,有力促进了农业发展、农民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