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精准扶贫小额信贷支持计划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15.07.2015  17:36

  中国兰州网7月15日消息 实施扶贫攻坚,金融是强力支撑;群众实现脱贫致富,金融是强大后盾。在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和17个实施方案中,《小额信贷支持计划实施方案》是“1236”扶贫攻坚行动“实现金融支撑突破”的深化和拓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金融精准扶贫的任务书、作战图和时间表,也是进一步从根本上破解贫困群众贷款难、贷款贵问题的重要举措。那么,如何实施这一方案?近日省扶贫办主任任燕顺对《小额信贷支持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行了详细解读。

  从根本上破解贷款难、贷款贵问题

  记者:自我省实施“1236”扶贫攻坚行动以来,金融扶贫也取得了显著成绩,为什么还要出台《实施方案》?

  任燕顺:全省“1236”扶贫攻坚行动实施以来,各地各部门和金融机构先后推出了双联惠农贷款、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等一批新型金融产品,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贫困群众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信贷资金供给仍然不能满足贫困群众发展增收产业贷款需求的日益增长。为此,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以问题为导向,对我省金融扶贫尤其是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金融扶贫的现状、问题、对策,进行了梳理排队、分析研究,结合国家有关政策,制定了《实施方案》。

  为贫困群众量身设计金融产品和服务

  记者:跟以往的金融扶贫措施相比,《实施方案》有什么特点?

  任燕顺:《实施方案》的主要特点用一句话概括,就是为贫困群众“量身设计”金融服务和产品,主要表现在“四个强”:

  一是精准性强。其一,对象精准。实施精准扶贫小额贷款工程的对象范围是全省417万人、97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其二,任务精准。从2015年开始,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到2017年使所有有劳动能力、有发展生产贷款意愿、有技能素质和一定还款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都能够得到免抵押、免担保、5万元以下、3年以内的小额信用贷款。2015年力争贷款规模达到100亿元,2016年达到200亿元,2017年实现应贷尽贷。

  二是针对性强。针对贫困户贷款难,采取建立贫困户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和支持推广贫困户小额贷款保险两大措施为贫困户增信;针对贫困户贷款贵,采取了基准利率贷款和政府按基准利率全额贴息两项措施,降低贫困户贷款成本。

  三是操作性强。在贷款对象上,充分利用现有的贫困户建档立卡数据资料,从中界定有实际需求的贷款对象,范围比较集中。在贷款规模上,根据调查摸底将规模限定在5万元以下,能够满足目前贫困户发展生产的基本需求,比较切合贫困户贷款管理能力、还款能力的实际情况。在使用期限上,将贷款期限规定为3年以内,顺应了我省贫困地区富民增收产业培育周期长短不一、普遍较长的实际。在贷款对象的确定、需求摸底、贷款审核、项目实施、本息催收等工作中,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和双联干部的作用,能够有效解决长期以来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基层网点少、贷款数额小、对象分散、管理成本高等问题。在防范贷款风险上,编织了“三张网”:第一张网是明确规定县委、县政府是实施精准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责任主体,县长是第一责任人;第二张网是由各级政府和金融机构按7:3的比例逐年建立贫困户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发生贷款损失时由政府和金融机构按7:3的比例分别承担;第三张网是通过开展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积极推广贷款贫困户人身意外保险和优先在贫困村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等,分散化解贷款风险。

  四是突破性强。在货币信贷政策上,通过一系列对金融机构的优惠、支持、鼓励、引导性政策,解决了有钱可贷、利率优惠等问题。在结息期限上,规定对贫困户贷款按年结息和贴息,解决了银行按季结息和政府按年贴息的矛盾,减轻了贫困户付息压力。在风险补偿基金的建立规模、资金来源和风险分担上,按照贷款数量的3%左右由政府、金融机构共同建立贫困户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和分担风险。在扶贫小额贷款保险上,首次提出鼓励贷款贫困户积极购买,政府给予适当保费补助的政策。对贫困户的贷款条件上,体现为“三无三有”:既无需抵押、无需担保、无需信用等级;有劳动能力、有发展生产贷款意愿、有技能素质和一定还款能力。对确无经营能力但又有贷款需求的贫困户,鼓励按照“量化到户、股份合作、入股分红、滚动发展”的方式,与扶贫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建立利益联结,用获得的小额信贷资金参与扶贫特色优势产业建设,集中使用。

  建立贷得出、用得好、还得上的良性机制

  记者:那么,落实《实施方案》有哪几个关键环节?

  任燕顺:需要把好四个关口,即需求摸底关、贷款发放关、贷款使用关和贷款回收关。把好需求摸底关,就是要严格界定范围对象,防止扩大范围(包括扶持范围和使用范围)、虚报户数、放大需求或走过场、完任务等现象的发生;要严格程序方法,防止干部包办代替、优亲厚友甚至弄虚作假。同时,要保证重点,列入当年脱贫计划的贫困户,要优先入户调查,优先列入贷款计划给予重点扶持。把好贷款发放关,就是对列入贷款计划的贫困户,各承贷金融机构要严格按程序发放贷款,不能随意抬高贷款门槛,不能让贫困户提供反担保,不能提前扣除利息和提前结息,严禁各种形式的不合理收费。把好贷款使用关,就是要加强对政策执行和贷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虚列、虚报、冒领、套取、挪用贫困户贷款和风险补偿资金、财政贴息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要追究县委书记、县长的责任。贷款户将贷款不得用于结婚、建房等非生产性方面,不得闲置资金和坐收利息,一经发现,承贷金融机构要及时收回贷款并列入诚信记录,政府有关部门不得给予贴息补助,停止扶贫小额信贷支持。把好贷款回收关,就是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要及时协助金融机构回收贷款本息,通过精准扶贫小额信贷的使用,完善贫困户信用记录,评定信用等级,建立贷得出、用得好、还得上的良性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