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污染是罪魁祸首

25.03.2016  07:42

    兰州晚报讯(记者杜志超)“在本地污染贡献中,兰州市PM10的全年综合来源解析结果为,扬尘贡献32.5%、机动车贡献16.5%、燃煤贡献15.8%、工业生产贡献15.0%,其他源类贡献20.2%……3月24日上午,市环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兰州市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研究》结果。分析结果显示,我市颗粒物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由原来的燃煤污染占主导地位开始向扬尘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方向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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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采集有效数据1.3万余个

    为了更加科学合理的治污,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开展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工作的要求,兰州市环境保护局委托南开大学国家环境保护城市空气颗粒物污染防治重点实验室以及兰州市环境监测站开展了《兰州市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研究》(2014-2015)项目。

    此次污染源采集在四城区分别选取5个受体采样点,主要是依托兰州市国控自动监测点。“之所以选择国控点,一方面国控点代表性较好,能客观反映兰州市不同功能区的污染特征,另一方面便于与日常自动监测结果进行比较。”兰州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说。

    按春、夏、秋、冬4个季节同步进行手动PM10和PM2.5环境受体样品的采集,确保受体采样周期至少包含一个完整自然年。具体采样时间为2014年1月、6月、8月、12月以及2015年3月,每季度连续采样7-10天,每个点位至少有7天的有效数据。本次研究共采集PM10、PM2.5有效样品277个。

    此外,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本次还采集了煤烟尘样品8个,开放源样品37个,其中土壤风沙尘12个、城市扬尘20个、建筑水泥尘5个,补充完善了兰州市PM10和PM2.5源成分谱;对源和受体PM10、PM2.5样品进行了化学成分分析,共获得有效数据1.3万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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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尘污染占比最高

    2015年9月8日,兰州市政府邀请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大学、南京大学、兰州大学、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中科院寒旱所等单位专家对兰州市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研究成果进行预论证,根据预论证专家的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至环保部。

    2015年12月16日,经环保部再次复审,该项目系统分析了兰州市大气污染源和环境空气质量的变化趋势,深入分析了兰州市大气污染特征,该成果符合当地大气污染实际,可为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提供技术支撑。

    分析结果显示,区域来源对兰州市全年PM10浓度平均贡献为6%;对PM2.5浓度平均贡献为10%。在本地污染贡献中,兰州市PM10的全年综合来源解析结果为:扬尘(建筑施工、堆场扬尘、土壤扬尘等排放)贡献32.5%、机动车(机动车尾气排放的一次颗粒物和气态前体物生成的二次颗粒物)贡献16.5%、燃煤(燃煤电厂、供热、居民散烧等)贡献15.8%、工业生产(工业锅炉/窑炉、石油化工、建材、溶剂生产与使用等生产过程)贡献15.0%,其他源类(餐饮油烟、农业生产等)贡献20.2%。

    兰州市PM2.5的全年综合来源解析结果为:扬尘、机动车、燃煤、工业生产分别贡献了24.9%、20.5%、17.8%、18.8%,其他源类排放占18%。

    延伸阅读

    在城市上游区域建防风固沙林体系

    兰州晚报讯(记者杜志超)在城市上游区域建立防风固沙林体系。继续加大机动车尾气治理……记者从当天的发布会上了解到,针对我市颗粒物结构发生的重大变化,我市将积极调整治污工作重点,由突出燃煤污染防治向重点整治扬尘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等协同污染防治转变。

    城市上游区域建立防风固沙林体系

    兰州属全国沙尘天气影响最为严重的城市之一。据统计,年均沙尘影响次数在5-25次之间,常年影响天数在11-48天之间,沙尘天气造成可吸入颗粒物瞬时最大浓度4000微克/立方米,是全国省会城市中受沙尘影响程度最深、时间最长的城市之一。

    鉴于国家将兰州定位为西北地区重要的生态战略屏障,建议市生态局牵头,市南北两山绿化指挥部配合,参照北京周边三北防护体系建设模式,在兰州上游区域合理规划,建立较为齐备的防风固沙林体系,从源头削减兰州春季沙尘侵害。同时,建议加速园林城市创建加快建设市区沿黄河百里生态绿色走廊,结合城市抽疏工作,见缝插绿,探索实施楼体立体绿化,提升城市绿化覆盖率,增强抵御外来沙尘天气影响能力,提升“生态增容”效应。

    压煤措施不减

    进一步加大能源结构改造力度,到2017年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降低到60%以下。主城区实行煤炭总量控制和减量政策,主城区不再布局新建钢铁、石化、化工、有色冶炼、水泥、平板玻璃以及原煤散烧锅炉等污染项目。

    通过“棚户区”改造拔除居民小火炉,力争到2020年居民小火炉数量下降50%以上。结合城市生活垃圾发电项目的实施,强制性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和不落地收集,取缔城区及周边自然形成的生活垃圾堆存点。加快二热电厂异地搬迁进度,削减工业燃煤50万吨。

    禁止“两高”行业新增产能

    制定符合兰州实际的、严于国家要求的地方差异性产业准入名录,严格产业环境准入,禁止“两高”行业新增产能,停建过剩产能行业建设项目;加快推进兰石化搬迁,统筹推进城区火电厂等重污染企业“出城入园”;开展主城区低温核供热项目的论证实施,以替代目前城区三大电厂联产热源。

    通过治理,将现有工业企业污染排放物降至最低,针对重点工业企业,实行最严格的排放标准,对不达标的企业实行限期深度治理,限期后仍不达标的停产治理或关闭。重点实施兰石化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减少并逐步消除西固地区季节性光化学烟雾现象。

    严管工地扬尘 力斩尾气黑烟

    进一步加大城市精细化管控力度。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和文明工地评选,继续将扬尘防治资金纳入建筑单位工程预算。制定施工扬尘保证金、施工车辆准入制度。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通城区断头路,畅通道路排水管网,改造城区绿化带,使绿化带土面低于路面。

    机动车尾气污染方面,推进公务用车新能源化进程,冬防期间公务用车实行单双号限行措施。2016年底油、车同步施行国Ⅴ标准,减少机动车尾气的排放。三是建立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中心,对机动车尾气统一实行过程和末端监管、治理。

    延长环保监管链条

    继续创新并固化环境监管手段,用硬手段推动自觉治污。在原有各项措施的基础上,推行县区领导干部生态环境离任审计,将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程度纳入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指标,并向社会公开。

    延长环保监管链条,乡镇(街道)设立环保所,行政村(社区)设立环保监督员,做到环境监管无缝隙,实行县乡村社四级包抓制度,对低空面源污染进行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全时段、全覆盖监管。

    确保优良天数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上

    未来我市治污的目标是以PM10、PM2.5为重点,协同防治二氧化氮、臭氧、挥发性有机物,确保新标优良天数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上,排名位次稳定在中游,PM10、PM2.5浓度同比下降且力争低于全国平均浓度,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浓度达标,让广大市民切切实实感受到市区环境空气质量逐年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