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检察机关全面落实省检察院扫黑除恶督办令 加快涉黑涉恶案件办理效率

20.06.2019  09:24

      6月5日,省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调度会,通报中央督导组限期督办的80件涉黑涉恶案件,其中有11起涉及陇南市检察机关。会后,陇南市检察院高度重视,深入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对照省检察院通报的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督导甘肃第一次工作对接会上指出的问题,加强整改落实,及时要求案件涉及的武都区、文县、徽县、宕昌县、礼县检察院,要坚决按照省检察院督办令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衔接,尽快补齐补强案件证据,加班加点强化审查,加快案件办理速度。并组成督导组赴各县区逐案进行具体指导,保证办案质量,提升办案效率。
      截止6月15日,省院督办的11起案件,1件经省院认定以普通刑事案起诉,6起恶势力案件经省院批复已经提起公诉,3件正在上报省院批复,1件正在全面核查证据,加快审查速度,确保在本月20日全部提起公诉。
      6月8日,文县检察院对马某等5人涉嫌强迫交易罪恶势力犯罪案提起公诉;6月9日,宕昌县检察院对王某某等7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提起公诉;6月12日,宕昌县检察院对马某某等10人涉嫌寻衅滋事罪恶势力犯罪案件提起公诉;武都区检察院对闫某某、闫某波等8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案与李某飞寻衅滋事案并案,以恶势力犯罪集团提起公诉;6月14日,武都区检察院对李某、李某涛等8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案提起公诉,其中除石某某、何某某(二人非李某犯罪集团成员)外,其余6人均以恶势力犯罪集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