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召开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邀请专家作《民法总则》专题辅导报告

12.04.2017  11:27

前不久,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简称《民法总则》),为我国编纂民法典奠定了坚实基础。4月11日下午,市委召开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邀请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兰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迟方旭,就《民法总则》作专题辅导报告。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荣灿主持会议并讲话。市领导张建平、郭智强、杨建忠、李学民、李宏亚、赵爱、咸大明、张国一、王宏、吴险峰参加学习会议。

学习会上,迟方旭从《民法总则》的概况、编纂的任务意义、基本原则、起草情况以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法人、公序良俗四个格外关注的问题等方面作了深入浅出的辅导报告,报告主题鲜明、内容丰富,语言生动、举例翔实,为我市领导干部准确理解和把握《民法总则》精神提供了学习指导和思想启发。

李荣灿指出,《民法总则》的诞生,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对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对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促进全面深化改革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作用。日前,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印发通知,对学习宣传《民法总则》作了专门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市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就是贯彻落实三部委学习宣传各项要求的具体举措。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站位和政治自觉,以学习贯彻《民法总则》为契机,努力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兰州进程中树标杆、做表率。

李荣灿强调,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论断新思想新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努力做法治型领导干部,以上率下,带动和引领全社会树立对法治的信仰,汇聚起建设法治兰州的强大力量。要带头弘扬法治精神,旗帜鲜明捍卫宪法法律,坚决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权威和尊严。要带头依法办事,强化法治在维护群众权益、调处利益关系中的权威地位,强化法治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中的保障作用,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要带头依法用权,弄明白法律规定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按照法律规定切实履行分内职责,自觉接受法律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带头建设法治社会,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建设法治社会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着力加强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大力倡导和培育法治文化,努力营造尊崇法律、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