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

07.04.2016  15:54

各学院(教学部),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甘肃省监察厅《关于对教育系统行政事业单位违规购置资产问题加强监督管理的建议》(甘监建〔2016〕1号),甘肃省教育厅于2016年3月11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教育系统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购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甘教国资函〔2016〕2号),为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学校党委书记张俊宗批示“完善制度、把握环节、落实规定、不折不扣执行”。现就规范学校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认识政府采购工作的严肃性

政府采购是我国公共财政领域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安排,实施政府采购对加强财政支出管理、规范采购和市场竞争行为、促进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国家和省上先后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甘肃省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甘肃省2015-201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学校制订了《甘肃农业大学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等。为学法、知法、守法,做好政府采购工作,规范采购行为,再次重申: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和影响采购活动,不得违反规定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品牌、型号、产地,限制市场竞争;

(二)对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要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施;

(三)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未经财政部门批准不得采取其他采购方式,并严格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发布采购信息,实现采购活动的公开透明,确保政府采购工作的严肃性。

二、充分做好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为提高项目采购效率,保证既符合政府采购程序和规定,又不影响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甘肃省《2015-201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要求,凡达到规定限额以上的项目,必须由学校报经省教育厅、财政厅审批后,最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采购。按照政府规定的采购方式、程序和时间等执行:

(一)属大型工程和货物类采购预算价高于100万元的项目,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的采购周期从项目申报审批到最终签订合同按规定程序至少需要60个工作日;

(二)属小型维修改造工程和货物类采购预算价低于100万元的项目,原则上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完成一个项目的采购周期约需25个工作日左右。

上述时间既是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法的明确规定,也是为了保证市场竞争的充分性和公平性,体现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的程序性保障。因此,各单位要立足实际,提早谋划、科学论证、严格预算,根据项目性质和建设进度合理安排申报、采购时间,把握好主要采购环节,不能以采购时间长、价格高、效率低等理由为借口规避政府采购,违反有关采购规定,影响项目执行。

三、规范限额以上项目的审批和采购

凡今后各单位申报的货物(10万元及以上)、服务和维修改造(30万元及以上)、基建项目(50万元及以上)等项目,要严格预算采购审批程序,不得将必须进行招标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教育系统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购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甘肃农业大学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