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执法局---加强渣土车辆管理确保管控工作取得实效

10.11.2014  12:46

  日前,记者从市执法局获悉,为推进“冬防”工作开展,防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执法局进一步加强施工工地及渣土车辆管理,并将严管区域进行了扩大,把以往近郊四区作为重点,扩展到全市三县五区同等严管。

  加强施工工地管理。对所有施工工地进行拉网式排查,未严格落实规范围挡、出口洗车、场地硬化、物料覆盖、湿法作业及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抑尘措施的,责令立即停工整顿。整顿后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进行验收,凡未整顿到位的一律实行“一票停工制”,停工期限至2015年3月31日。对能够严格落实抑尘防尘措施的,可在“冬防”期间继续施工。重点施工工地要实行24小时驻场监管,督促落实抑尘措施,各单位要做好驻场监察的值班安排。全市所有土方和拆迁作业,除市重点工程和民生工程外,其他一律停工。

  加强渣土车辆管控。各县区执法局全面排查工地自有及雇、租用的渣土车辆,及时与交警部门沟通配合,在城市主要出入口及渣土车辆主要运行路线设点设卡,从22时至次日6时对渣土运输车辆进行不间断严查。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安装GPS装置,并具有统一的车辆车号放大标识;车辆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北滨河路不得超过40公里;运输时必须携带《建筑垃圾准运证》,一车一证;车厢不得随意增高,装载要与车厢持平,不得超高;必须使用密闭车篷,篷布要盖严、捆实,车厢左右侧各竖三道拉绳,并在车后交叉收紧;车身特别是车厢、轮胎、油箱、备胎、后保险杠、挡泥板等重点部位干净、整洁。未按要求执行的,一经发现严厉处罚。

  市执法局要求,各县区要加强所属施工工地及渣土车辆管控,形成长效机制,全面做好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杜绝渣土车辆带泥上路、道路遗撒。各单位要加大督查力度,把加强施工工地扬尘污染和渣土车辆管控作为全市“冬防”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市执法局将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导,确保管控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