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执法严格监管 努力改善环境质量
为充分发挥新环境保护法“杀手锏”作用,切实做好环境监察执法监管工作,今年以来,嘉峪关市环境监察支队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及《2016年嘉峪关市环境监察工作重点》要求,着力从涉气、涉水和危废等领域开展专项行动,狠抓环境执法监管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项督查。首先,年初对全市燃煤锅炉开展现场摸底排查,凡我市建成区在用的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须在2016年10月31日前淘汰并拆除,或改造使用天然气、电及其他清洁能源。目前,共登记需整改锅炉102台,共计233.5蒸吨,改造完成17台,共计60蒸吨;其次,对城市中心区域的煤炭经营企业,采取“退城进区”措施,全部搬迁到煤炭集中经营区。
二是深入开展建设项目大清理。重点针对涉水、涉气、涉土等已建及新、改、扩建设项目的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排污状况开展拉网式排查。目前排查出建设项目相关问题7个,全部处于整改状态。
三是深入开展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责任下沉、无缝对接”的原则,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建立了辖区市、区、镇、社区四级环境监管网格。推进了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重心下移和监管手段现代化,发挥了基层组织作用,实现“管理无死角、落实无盲区、监督无空白”,全面提升环境保护监管执法工作水平。
四是深入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按照“6﹢1”环境执法模式,建立了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动态信息库,按照“人员随机、企业随机”(简称“双随机”),确定合理的随机抽查频次。“双随机”抽查机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自由裁量权,尤其是保证了执法主体和被监督对象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促进阳光监督和执法。今年上半年,“双随机”检查出动执法人员214人次,检查企业107家次。(嘉峪关市环保局 段文艳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