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运乱收费退

12.11.2015  16:44
   

近日,酒泉市肃州区工商局新城工商所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托运货物乱收费而引发的纠纷。

消费者李先生称,他在酒嘉国际物流园区委托某货运公司将一辆电动车托运至山西省吕梁市,在托运货物时,已一次性付清了130元运费和50元中转费,该货运公司的票据也注明了是“一票到”,不再收取其他费用。但当托运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当地货运部又要收取100元运费,否则不予提货。李先生多次找到酒嘉物流园的货运公司负责人要求退还其100元均遭到拒绝,遂投诉。

接到投诉后,新城工商所执法人员立即联系双方进行调解,在查看了李某托运票据后,认定消费者反映属实,最终该货运公司退还对消费者多收的运费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