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黑除恶 甘肃坚持“打黑”与“除伞”并重

09.10.2014  16:11

人民网兰州10月9日电(高翔、张鹏)“对于黑恶势力犯罪,要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态度,保持高压态势,要深挖‘保护伞’,坚决打掉黑恶势力的‘靠山’”。10月9日上午,甘肃省委政法委在兰州召开了全省继续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甘肃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泽巴足出席会议时指出,今后要坚持“打黑”与“除伞”并重,把打黑除恶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密结合起来,有效遏制了黑恶势力滋生发展,维护了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记者从会议上获悉,2011年以来,甘肃省摧毁黑社会性质组织12个,打掉了300个恶势力团伙,抓获近3000个涉黑涉恶团伙成员,破获近4000起刑事案件,扣押了600多万元非法资产。打黑除恶工作连续3年在西北地区名列前茅。

甘肃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泽巴足出席会议时指出,尽管这些年甘肃省专项斗争取得了很大战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黑恶势力犯罪仍处于活跃期、多发期,并呈现出一些新的动向和特点。对此,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经常研究部署,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对于黑恶势力犯罪,要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坚持严打方针,重拳出击、依法严惩,保持高压态势,打早打小,露头就打。要深挖“保护伞”,坚决打掉黑恶势力的“靠山”。要坚持“打黑”与“除伞”并重,把打黑除恶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密结合起来,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和政权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加强过硬政法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

泽巴足要求,公安机关在侦办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发现“保护伞”和党政领导违法违纪问题,要及时向纪检、检察机关通报,由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检察机关在审查黑恶势力犯罪时,要增强深挖“保护伞”的意识,主动发现线索。对于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要坚持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发现一起查办一起,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决不姑息迁就。

会上,甘肃省省长助理、省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公安厅厅长马世忠对全省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