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专业队”种好“责任田”

06.03.2015  06:11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张建平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科学判断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对惩治和预防腐败规律的深刻认识和战略思考,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制度性安排。纪委承担监督责任,就是要按照党章规定认真履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聚焦中心任务,监督执纪问责,不断以正风肃纪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一、加强协调,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今年是全面构建“3783”主体责任体系的关键之年,县区纪委和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要把协助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作为重要职责来抓,强化政治担当,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一是协助党委(党组)细化实化量化主体责任。把目标责任书作为“军令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制度,靠实责任,传导压力。全面落实县区、部门党委(党组)定期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工作制度,原则上每季度报告一次,重大问题要随时报告。二是全面实施约谈制度。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必须把开展约谈作为传导压力、了解情况和促进整改的有效手段,每月都要对班子成员、所管辖党组织负责人开展“工作约谈”,使“咬耳朵”、“扯袖子”成为工作常态。对落实主体责任存在问题的,要随时开展“提醒约谈”和“告诫约谈”,督促限期整改,及时报告情况,形成责任落实的压力传导机制。三是进一步细化完善“三述”工作。严格程序,对一些重点岗位和重点部门单位,要有针对性地调查了解党风廉政方面的情况。对群众有反映,存在信访反映的,通过“三述”出出汗、红红脸,督促落实整改,达到以述促廉的目的。

    二、突出主业,凝心聚力监督执纪问责。要进一步聚焦主业,将工作重点转移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一方面,要紧紧围绕重要时间节点和关键环节,开展持续不断的监督检查,加大明察暗访、专项督查力度,坚决查处违反中央和省市委作风纪律各项规定的问题。特别是要从严从重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后仍然我行我素,不收敛、不收手和顶风违纪的行为,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市纪委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的要求,对各县区、各部门查处作风问题情况实行月通报、季汇总、年考核制度。严守时间节点,加大督查力度,做到快查快办、严格问责,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市委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作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如遇重大问题可随时召开。进一步完善查办案件上下联动机制和派驻纪机构横向联动机制,形成办案合力。要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部署要求,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的行为,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特别是对于中央巡视组、省委巡视组和省纪委交办督办的案件要坚决一查到底,对重复信访举报、线索举报集中的要一查到底,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要一查到底。

    三、严于律己,着力锻造纪检监察铁军。打铁还需自身硬,在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始终把“对党忠诚、自身干净、勇于担当”作为根本标准,按照“看着像、做出样、能担当”的要求,打造作风过硬的纪律部队。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践行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要充分发挥纪委内部监督机构的作用,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监管,做到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要及时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的线索,严厉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不守规矩,甚至胆大妄为、跑风漏气、办人情案等违纪违法行为,清除纪检监察系统的“害群之马”。要坚持把“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把关严”作为工作标准,进一步细化完善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业绩考核机制,确保各项任务得到落实,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