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折并非真便宜 通渭工商来维权

09.07.2014  13:29

别以为标着打折促销,就一定是真便宜,商家很可能事先对原价动了手脚。近日,通渭县工商局依法查处一起虚假打折案,责令当事人高某停止销售该商品,退还消费者多余购物款,并作出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该局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中发现,通渭县惠佳超市一专柜老板高某利用虚构原价打折手段,将原价120元的工艺饰品虚构到1880元,再以“凭票抽奖促销打折”的名义,打一折以188元的价格,欺骗诱导消费者购买其工艺品。该专柜利用上述方法欺骗消费者58人,售出各种饰品82件,消费者受骗金额达11400元。该局已勒令商家退还消费者多余购物款,此举维护了多名消费者合法权益。

通渭县工商局温馨提示:根据国家相关法规,打折促销活动必须在打折商品上悬挂标价牌,标价牌上须写明“原价”和现价。“原价”是指商品在本次降价时,前一次成交的认定价格。打折并非真便宜,请消费者不要盲从大幅折扣,应理性购物货比三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