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小区大门七成网友不乐意

23.02.2016  02:44

    2月21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最引人注目的新提法是“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已建成的住宅小区要逐步打开”。这引发了网友热议,购房时,小区内的道路都算公摊交了钱,算是业主所有。如果开放了,是不是违背了现行的《物权法》?在调查中,七成多的网友明确表示“不支持”,“人身财产等安全问题”成了网友最担心的问题。还有八成网友认为,封闭小区逐步打开以后,“业主应该获赔”。

    我家小区围墙是不是要拆?

    《意见》提出,“我国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对于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意见》也提出“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另外,还要树立“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建设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合理的道路网系统。该《意见》一出,立刻引来网友热议。21日晚上8点15分,@央视新闻微博发出此条新闻后,至第二天上午10点,就已经有近15000条转发,3600多条评论。其中,绝大多数网友在质疑:“一旦小区不封闭,社区内的安全如何保证?”,“我家小区的围墙是不是要拆掉了?”还有网友认为,该提法与现行法律相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当初买房的时候,小区道路跟环境都交了钱,为何现在要变成公共的?

    “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根据新浪网的调查,七成网友不支持住宅小区开放。封闭小区的形成大致有两个高峰。首先是上世纪50年代单位“圈大院”,接着改革开放后,尤其是90年代以来房地产开发商蜂拥建起封闭的住宅小区。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杨保军表示,封闭小区是农耕文明的理念,一个个楼盘是一个个独立王国,公共服务设施不共享。但是,现代城市是开放的,以公共活动、公共空间作为特征。不过,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昕认为,要求住宅小区打开,内部道路公共化,“既不合理,更不合法”。徐昕指出,新建住宅推广街区制没有问题。但是已经建成的住宅小区,是业主花钱购买的私有财产,小区规划红线内的道路,使用权归全体业主公用,受宪法和法律保护。没有义务对外开放,政府无权干预。资深媒体人王志安也表示,住宅小区是否开放,决定权在于全体业主,而不是政府。按照《物权法》的规定,小区内部的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管理方式由业主大会决定,政府是无权干预的。研究规划的学者、中山大学教授袁奇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提到,未来不能做大规模的“门禁社区”的规划,但是土地出让给开发商时,必须划清哪些属于公共道路,哪些属于私有。此外,徐昕还提到了开放小区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