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院召开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推进会

21.12.2017  19:15

      12月18日,省院召开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推进会,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和高检院、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


        省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保岗在推进会上指出,前阶段专项活动成效不大,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落实会议不力,工作抓得不紧。二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对开展专项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到位。三是方法引领不到位,天祝开展专项行动的经验没有得到很好落实。四是目标定位不明确,工作举措跟的不紧,抓的不实,工作不扎实。

        李保岗副检察长强调: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从政治站位方面来讲,十九大报告、依法治国的决定,习近平总书记在第22届国际检察官联合会年会上的贺信中赋予检察机关打击犯罪,维护公共利益的责任;省委关于祁连山破坏环境资源的整改方案赋予检察机关牵头的责任;高检院曹建明检察长的重要批示,要求检察机关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省检察院高度重视并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师出有名、于法有据,这是典型的两法衔接新举措,立案监督新方式,检察机关必须为建设良好生态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李保岗副检察长对如何做好工作,提出六点要求:一是会后立即向本院检察长和党组汇报两次视频会议的精神和要求。二是从今天下午开始,集结力量马上开展行动。三是严格依法审核所有的案件线索,依法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涉嫌犯罪的、检察机关启动相应的法律程序,依法办理。四是加班加点十天内完成工作任务,包括审核材料、勘察现场、甄别定性、补充证据、公开移送、监督立案等工作。五是在检察环节的案件,要依法办理,从严惩处。从最近省院统计的全省各地的情况来看,有一部分我们重点打击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在检察环节先后反复退查,纠缠细枝末节,诉不到法院;检察机关以相对不诉处理了结案件,这与当前的形势和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力度需求不协调、不一致,检察机关一定要从严惩处、尽快结案。六是省院和市州院派出的督查、督办、领办的同志从今天开始,要集结本地区检察、公安、国土、林业、环保的力量,在本地区的重点县区开展集中行动,按照天祝专项行动的模式开展工作。
      希望能够通过这一段时间的努力工作,力争使专项活动的措施落到实处,以实实在在的效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