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院组织召开打击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监督活动联席会议

06.06.2018  11:20

      5月31日,酒泉市院牵头组织市环保局、公安局、国土局、林业局召开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监督活动联席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关于在全省各地继续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在全市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检查活动的通知》和《酒泉市检察机关开展“加强法律监督、促进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精神,通报了上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活动情况和案件办理情况及检察机关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国土、公安、林业、环保部门参会同志就加强环境资源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进行了研讨。与会人员对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相关疑难复杂案件法律适用、案件信息通报等进行了全面分析和讨论,对开展好专项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就进一步推进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监督活动要求,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健全执法联动机制,把检察机关开展两法衔接工作、公益诉讼工作与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工作结合起来,形成打击环境资源犯罪和服务生态建设的合力。牵头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和领会今年专项活动在工作内容、工作要求上的新变化、新要求,把专项活动支持好、配合好,切切实实抓出成效。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打击环境资源犯罪中的沟通、协调作用,加强案件跟踪、监督,及时协调处理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加强线索摸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侦监部门要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对所立案件及时引导侦查,确保定性准确;民行部门要以公益诉讼为重点,在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要加强宣传和总结,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典型案件的示范、指导作用,积极宣传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