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吃醋”打伤前妻 被判处管制一年赔偿1万元
26.02.2016 09:06
本文来源: 新华
原标题:男子“吃醋”打伤前妻 被判处管制一年
庆阳市人朱某某酒后到前妻家,见前妻家有男子,遂持烟灰缸击打该男子,并殴打前妻致多条肋骨骨折。2月22日记者获悉,庆阳市西峰区法院审理该案后,判决朱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管制一年。
经审理查明:2015年7月26日凌晨1时许,朱某某与朋友酒后到其前妻张某某住处,见到男子石某在张某某家中,上前质问石某时双方发生口角。朱某某持茶几上的烟灰缸朝石的头部击打一下,并在其面部打了几巴掌。张某某劝阻时被朱某某抓住头发摔倒在地,后在张某某的胸腹部踢了几下,致张某某受伤。案发后,朱某某拨打110报警自首。次日张某某在医院住院治疗,其伤情诊断为肋骨骨折、胸骨骨折等。在侦查阶段,朱某某预交赔偿款2万元随案移送。案件审理中,朱某某赔偿前妻张某某住院期间的医药费等经济损失1万元,并取得谅解。(记者董子彪)
( 编辑:王生元)本文来源: 新华
26.02.2016 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