扒窃嫌犯自残企图逃避法律制裁警方正告:“苦肉计”不是“护身符”

10.04.2015  03:07

    兰州晚报讯(特约记者李雅丽记者王进)哈某吞食异物后,在公交车上扒窃乘客财物,企图在被抓获时逃避警方处理,但这一次哈某没有想到,兰州警方决定依法严惩,将其刑事拘留。

    4月2日晚7时许,在五里铺58路东行公交车站,哈某扒窃一名乘客口袋内现金14元时,被交通治安分局西关派出所巡逻民警当场抓获。经审讯,嫌疑人哈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他告诉办案民警,自己肚子里异物,是几天前吞服的。办案民警立即将其送往医院进行检查。经检查,哈某下腹腔内有数枚用透明物包裹的大头针。据医生诊断,嫌疑人吞食异物已超过24小时,异物尚未对嫌疑人生命安全造成威胁,可以采用自然排泄将异物排出体外。4月3日凌晨,犯罪嫌疑人哈某被收押,并被刑事拘留。

    据民警介绍,近年来,一些违法犯罪人员为了逃避警方打击,往往采取“苦肉计”,在作案前后吞食异物,遇到民警抓捕,就拿体内有异物作为“挡箭牌”,逼迫公安机关改变执行强制措施,这也成了他们逃避打击的“护身符”。但这一次,交通治安分局以案说法,正式告诫那些屡教不改,妄图吞食异物逃避法律制裁的扒窃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会从严从重处理,决不手软,“苦肉计”不是“护身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