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紧依规治党的“制度之笼”

18.11.2014  01:35

新华社发

    一整套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为8600多万中国共产党党员确立了行为规范,其完善与否关系着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大局。

    刚刚结束的首次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在摸清党内法规制度“家底”的同时,一揽子解决了党内法规制度中长期存在的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问题,为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奠定了基础,扎紧了依规治党的“制度之笼”。

    清理党规势在必行

    中国共产党执政60多年,一共出台了多少“红头文件”和规章制度?一直没有一个底数。与此同时,由于从未开展过集中清理工作,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当中也存在着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的问题。

    “就数量来讲,我们的党内法规并不少,但现实中的落实情况却不理想。其原因之一就在于有些法规不科学,有些制度不切合现实。”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戴焰军说。

    2010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被认为是新时期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一部重要党内法规。然而,有心人却发现,准则规定,禁止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个人或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而此前1984年出台的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文件却规定,党政机关在职干部在不保留原来职务的前提下可以保留公职经商办企业。文件规定与准则规定明显不一致。类似这样的问题,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中一度普遍存在。

    “党执政65年来,形势不断变化,党内法规体系的问题已明显暴露出来,全党对健全和完善党内法规体系的呼声越来越高,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体部署也对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对党规进行集中清理势在必行。”戴焰军说。

    既是“体检”更是“健身

    从2012年6月起,中共中央部署开展了我们党历史上首次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历时两年终于摸清了“家底”:自新中国成立至2012年6月,中央出台的文件总计超过2.3万件,其中,规范党组织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共1178件。

    对于清理出来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央统一采取了废止、宣布失效、继续有效等三种处理方式:

    ——凡文件主要内容同党章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相抵触,或同宪法和法律不一致的,文件已明显不适应现实需要的,文件已被新的规定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废止。

    ——凡调整对象已消失、文件事实上已不再执行的,文件适用期已过的,有关事项或任务已完成、文件不需要继续执行的,一律宣布失效。

    ——凡文件内容不存在问题的,或者虽存在一些问题但不影响继续执行的,或者目前尚无其他文件可以替代、废止时机条件还不成熟的,继续有效。文件内容存在一些问题,需作修改,但修改前也继续有效。

    这次清理,不仅摸清了党内法规制度的“家底”,还给整个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进行了一次全面“体检”和“健身”,使其变得“身轻体健”——1178件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322件被废止、369件被宣布失效,二者合计占到58.7%。

    记者从中央办公厅法规局了解到,清理后继续有效的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将汇编成册,以便各地区各部门遵守执行;废止和宣布失效的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将按有关规定做好存档、查档利用等工作,发挥好这些文件的历史资料价值和资政育人作用。

    “良法之治”重在执行

    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一个不断向前推进的过程。集中清理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虽然迈出了依规治党的重要一步,但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目前,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仍然存在着缺失、“碎片化”、“老化”等问题,有的规定不够科学,有的规定脱离实际、没有可行性,有的规定过于原则、可操作性不强,有的规定有要求没有问责、刚性约束力不够,造成这些规定在实践中流于形式。比如,中央2003年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有些规定比较原则,操作性不强,约束力不够,在这次清理过程中虽然保留下来,但亟待修改。目前继续有效的487件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像这样的有42件。

    去年出台的《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明确提出,到建党100周年时全面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刚刚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

    专家建议,今后,要把强化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摆到更加突出位置,重点抓好领导干部的带头执行,充分发挥党员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切实加大督查惩处力度,始终保持对违纪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确保各项制度规定真正成为刚性约束。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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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党规需“过五关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7日电】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日前结束。过去两年间,中央办公厅等50多个部门对2.3万多件中央文件进行了全面筛查,清理后继续有效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只有487件。

    记者日前从中央办公厅法规局了解到,在这次集中清理过程中,先后经过五道关。

    第一关:确定清理范围。中央办公厅会同国家档案局,对新中国成立至2012年6月期间出台的2.3万多件中央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将其中规范党组织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1178件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纳入清理范围。

    第二关:部门审核。根据“谁起草谁提出清理意见”的原则,综合考虑文件调整事项目前的主管权属,中央办公厅将清理文件分送50多个中央有关部委和单位,对相关文件进行审核,研究提出初步清理意见。

    第三关:集中审核。中央办公厅会同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等成立集中审核工作组,对有关部委和单位提出的初步清理意见进行研究论证,对清理文件逐件进行审核,形成拟废止、宣布失效、继续有效3个文件目录。

    第四关:征求意见。中央办公厅将上述3个文件目录分送有关部委和单位征求意见,形成一致的文件清理处理意见。

    第五关:审批发布。中央办公厅起草清理决定稿,按程序报请中央审批通过,以中共中央文件形式发布。

    经过清理,1178件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322件被废止、369件被宣布失效、487件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