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州扎实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专项督查工作

22.01.2015  12:16

1月12日至21日,由甘南州人民政府对口副秘书长带领州政府督查室、州环保局、州住建局、州水务水电局、州经信委等部门,采取先检查现场、后查阅资料和再听取汇报的方式,对全州8县市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了第三次专项督查。重点督查了各县市环境保护大检查第一、二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刘省长致信的整改落实情况、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宣传教育和《甘南州生态环境保护条列》的贯彻执情况。

为了开展好这次督查工作,州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对全州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通知》明确了这次督查的内容和要求,督查组也事先做了充分的准备。一是督查了各县市人民政府对环境保护的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履行环保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二是按照辖区内企业不低于5%的比例抽查,重点查看了企业环境保护大检查方案的制定、自查报告、整改方案、环评及“三同时”执行、污染设施运行和减排台账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和企业按照甘肃省《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要求》开展排查情况。三是对督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向企业下发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责令限期整改。

通过此次督查,进一步掌握了8县市政府对全州环境保护大检查的安排部署情况和各企业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第一、二阶段的工作开展情况,有力的促进了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的有序开展。(甘南州环保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