烂砖头冒充手机 秦安男子诈骗同乡6万余元获刑

26.06.2016  22:56

    原标题:烂砖头充手机 秦安男子诈骗同乡6万余元获刑

    2016年6月24日,天水秦安县人民法院公布一起诈骗案。被告人高某自视聪明,冒充手机销售商人诈骗,将砖头烂纸塞入箱中伪造成手机包装箱,骗取同乡钱某信任先后骗得6.49万元。可高某的聪明显然用错地方,其因构成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

    2015年6月4日,游手好闲的秦安男子高某搭钱某的车去五营途中,索要了钱某的手机号码。

    6月13日上午,高某打电话给钱某,要以900元的车费包车去兰州。途中,高某谎称其做手机生意,秦安大部分手机店内销售的手机都由其供货,这次他是去兰州进货的。聊天期间,高某告知钱某,黑兰州香烟在兰州能卖高价, 钱某听后信以为真,便在中途以4千元购得25条黑兰州香烟。

    到达兰州后,高某告诉钱某其要去进货,并让钱某在宾馆等待,他可以顺路帮钱某卖掉香烟。高某出门后将钱某的25条黑兰州香烟以每条145元的价格卖掉,得赃款3625元。为防钱某起疑,高某找了几只空箱,将砖头、烂纸板和泡沫板等杂物装入纸箱,并在纸箱表面书写了手机型号和数量,回到宾馆后将书写有手机型号和价格及数量的销货清单交给钱某,并谎称香烟还未卖掉,让钱某先将货拉回秦安,自己在兰州待两天后再回去取货。15日至16日期间,高某又以货款不够为由,以1万元付1千元利息为诱,分三次向钱某借款6万元。综上,高某共骗取钱某6.49万元,已全部挥霍。

    几天后,钱某向高某询问卖烟情况时,却发现高某电话一直关机,感觉情况不妙,钱某报了警。

    经秦安县法院审理发现,被告人高某因犯妨害公务罪曾于2011年被秦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2012年10月20日刑满释放。近日,秦安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4年,罚金1万元。  (记者 宋芳科 通讯员 赵晨言)

( 编辑:王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