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按键失灵

30.08.2016  20:04
   

近日,武山县工商局城关分局成功调解一起手机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000余元。

消费者孟女士在县城某手机店花费6450元购买了一部手机,使用不到一周,手机按键就出现失灵情况,消费者以手机在“三包”期内出现故障为由,要求经销商更换一部新手机或退货,手机店工作人员却以各种理由推诿不予更换或退货。

分局执法人员立即来到现场调查事情原委,认定孟女士投诉属实。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九条的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商家应履行“三包”责任。经调解,商家为孟女士办理了退货退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