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底前所有在用电梯一律要张贴公示牌

29.09.2014  12:38

  为加强我市电梯安全监管力度,落实电梯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电梯安全事故,市质监局要求各电梯使用单位、电梯维保单位积极配合,9月30日前在全市范围内的电梯轿厢内张贴《电梯安全责任公示牌》,这在国内尚属首次。

  据了解,截至2014年3月28日,兰州市在用电梯使用单位1708家共11765台。今年以来,主要针对我市电梯投诉率高、故障率不断增加等问题,市质监局开展在用电梯安全评价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督促在全市范围内所有电梯轿厢内(除扶梯)张贴《电梯责任公示牌》,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系列工作,进一步加强电梯使用、维保单位监督管理,提高公众乘坐电梯安全意识和应急需求。

  目前,市质监局对全市88台在用15年以上住宅小区电梯,故障频发、群众投诉较多电梯安全评价已完成。共制作并张贴《公示牌》11157台件,张贴率为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