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通知

06.11.2015  13:28

各学院(教学部),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管理的公告》(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公告 2015年第2号)和兰州市安宁区地方税务局的通知,自2015年10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停止综合申报(学校申报个人所得税纳税总额)的方式,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以工资为基数,合并其他所有收入计税,并申报每个人的收入及个人所得税纳税明细)的方式。

按照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要求,我处购置了“个人其他收入发放及所得税管理系统”,用于本校教职工除工资以外其他收入及校外人员劳务费发放的管理,因系统调试等原因,经与兰州市安宁区地方税务局协调沟通,我校自2015年11月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个人其他收入发放及所得税管理系统”正式运行。

 

 

附件: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管理的公告

 

 

计划财务处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