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新政催生提前还贷热 兰州尚未出现扎堆现象
甘肃新闻网兰州10月27日电 据西部商报报道:首套房贷结清再贷算首套,首付最低仅三成,还能够享受到低利率。近日来,随着楼市限购限贷松绑,让许多有改善住房需求的消费者兴奋不已,纷纷想提前还贷来达到购买二套房的资格。上周五,西部商报记者走访兰州各大银行了解到,不同于一、二线城市扎堆还贷的情况,兰州消费者面对楼市的变化普遍都较为淡定。而多位银行房贷工作人员提醒称,为了享受首套房贷政策而“还老贷新”不一定划算,需要看自己老贷款的时限和利率。
新政:部分银行细则仍未出台
房贷新政出台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上周五西部商报记者以购房者身份走访兰州各大银行了解到,房贷新政落地的银行仍在少数。农行、工行、浦发、中信表示,虽然央行发布了关于落实住房贷款新政的声明,但是何时落地执行还需时间等待。“目前还未能落地,基层网点也没有实施。建议有购房需求的客户,可以先到各银行负责房贷的部门询问清楚,避免盲目还款。”工商银行兰州城关支行客户经理杨林琰表示。
然而记者在建行、交行、中行、兰州银行等银行走访时却了解到,虽然关于首套房认定的新规细则并未出台,但是这些银行都已经开始贯彻落实央行的政策要求。
此外,交行兰州第二支行客户经理马艳告诉记者,在贷款还清后,如果想享受再贷算首套的政策,需要查看自己的征信记录,而个人的征信记录更新往往滞后。也就是说,在贷款还清后的一到两个月,个人的征信记录上才会显示贷款还清。同时记者了解到,对于“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限可为基准利率的0.7倍”这一说法,实际上兰州各家银行都表示还未实行。
市场:兰州提前还贷的消费者不多
“虽然这两天来咨询房贷政策的人不少,但是有提前还款打算和实际提前还的人并不多。”招行兰州分行的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每个客户办理房贷的银行不同、还房贷的速度也不一样,所以这个政策对需要还房贷的人的影响程度也不一样,类似一二线城市出现的扎堆还款现象在兰州几乎看不到。
“我们经手办理房贷的客户中,还是购房刚需的人占大多数,将住房作为投资的人比例较小。”中行南关十字支行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新的房贷政策对准备买二套房的人影响较大,会出现提前还贷的情况,但是首套房的很少。而随后,记者在其他银行了解到,这种情况并非个例,兰州的消费者对于提前还款并不热衷。新政只针对第一次贷款还清的客户,如果有两次及两次以上的贷款记录,就算还清贷款,也不能享受此政策。
“因为没出现大量提前还款、贷款集中的现象,所以目前贷款相对较为宽松。”兰州银行工作人员表示,只要是五证齐全,能够签房、签合同的商品房,贷款人条件符合的情况下,直接来银行办理即可。
算账:要买二套房的客户提前还贷较划算
招行兰州分行一位负责房贷业务的工作人员则表示,如果是想购买二套房的人,必须把首套房还清才能贷二套房。对于有此需求的人,还清老房贷则比较划算。因为二套房的首付为60%,利率上浮20~30%。以一套100万的房子为例,如果是首套房,首付30%为30万,贷款70万元,以基准利率6.55%来算,贷款30年,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总利息90.11万元。二套房首付60%为60万。贷款40万,以利率上浮30%,贷款30年算,总利息为70.88万。这样算来提前还清第一套房子的贷款比较划算。
但是,如果没有购买二套房的需求,只是想把房贷还清,则不太划算。以2009年贷款买房的客户举例,当时兰州的房贷7折优惠,年利息只有4.585%。而目前,就算是按照基准利率计算,10万10年期的房贷也要多还12万多,而兰州大多数银行的房贷利率上浮10%,按此利率水平则多还的金额更高。
中行南关十字支行工作人员则表示,不同银行规定,放贷的一年之内,如果提前还款需要支付一定的违约金,也就是俗称的“罚息”,一般来说“罚息”为还款金额的千分之五。如果“罚息”按照千分之五计算,提前还款10万元,也仅需要支付500元的违约金,这对处于还款初期,并有改善性需求的市民来说是比较划算的,因为还款利息的支出一般都产生在还款初期,而中后期其实相当于已经向银行偿还了大部分利息,此时提前还贷并不合适。(记者 熊园 实习记者 杨楠 尚也)
原文标题:房贷新政催生提前还贷热——
兰州消费者问的多行动的少
原文链接:http://www.xbsb.com.cn/site1/XBSB/html/2014-10/27/content_112212.htm
甘肃新闻网 | 【编辑:徐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