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氏家族”腐败图:房子背后是财富流动和权力交换

29.12.2014  16:11

  关注理由

  重大案件总在不经意间发生。快餐式的阅读后,案件又会不经意间从你脑海消逝。其实,有些案件值得留在你心底,因为其中有生命、有道德、有法治、有警示……每周,《法制日报》案件版都会推出“案件特稿”栏目,为你解读上周重大案件,体会其中法理情。

  上周,让人印象深刻的,是法院对合肥“房叔”案作出一审宣判。合肥“房叔”骗取安置房的行为令人咋舌,而更令人震惊的是,从各地查处的案件来看,有这样一个“房氏家族”,他们将权力玩弄于股掌之间,将党纪国法抛于九霄云外……

  在王可翠等“豁出性命”举报的村民眼里,他嚣张跋扈;在同事的眼中,他笑里藏刀。而如今,65岁的方广云成了病友眼中可怜的“老方”。

  这个曾是安徽省合肥市站北社居委风云人物的“房叔”——方广云,如今身患近10种疾病,大部分时间都得躺在病床上,与当年横行的“房老虎”判若两人。

  12月26日,合肥“房叔”方广云一案一审宣判。由于身患疾病,头发全白、胡子拉碴的方广云在三位法警的合力搀扶下,几乎是被抬上了被告人席。

  他的老态龙钟并未博得“同情分”。法院一审以犯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判处方广云有期徒刑20年,并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万元。

  在方广云之前,官方公布的数据显示已有19人牵涉该案并先后获刑,其中既有拆迁办工作人员,也有社居委干部。历经两年多时间,这起合肥“房叔”窝案正徐徐落幕。

  方广云的“小官巨腐”令人震惊,他编织的基层贪腐网络让人侧目。而从房叔到房媳、房婶、房姐、房妹、房爷,“房氏家族”的不断扩大,一次次挑战着道德与国法的底线。

   合肥“房叔

   小村官”编织基层贪腐网络

  “房叔”方广云的“分崩离析”,始于2012年12月27日。当天,媒体曝出方广云非法谋取拆迁安置房,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而在调查中,媒体获悉,方广云早在2005年就被撤职,但却一直在站北社居委书记的位置上呆到2011年。

  而2005年这个时间点,正是方广云开始围绕拆迁安置大肆牟利、疯狂敛财之时。

  《法制日报》梳理具体贪污事实发现,方广云在2005年至2008年间,骗取安置房多达15套。

  值得注意的是,在方广云等人运作过程中,出现大量落户在拆迁区域的“新居民”。这些“新居民”是怎么通过拆迁安置审核的?

  事实上,这个问题对于方广云来说,根本就不是问题,因为负责审核的人,正是他自己。

  当年站北社居委拆迁,方广云协助原合肥市瑶海工业园区管委会进行拆迁安置工作,就负责对辖区部分村民组的拆迁安置对象资格认定、安置费审核。

  而即使继续向上走审核程序,那些“新居民”一样能顺利通过,因为方广云“上头有人”。原瑶海区工业园管委会拆迁办副主任范正东,具体负责拆迁房屋的丈量登记。

  在拆迁安置审核中,两人一唱一和,互相配合。其间,范正东还数次请方广云为无拆迁安置资格的人出具虚假安置证明。

  而原瑶海工业园区拆迁办另一位副主任蔡军(已判刑),为了让他人顺利骗取拆迁安置资格,自己当中间人向方广云转交4万元行贿款,也足见方广云当时的风光。

  这种上下串通的疯狂贪腐行为,不仅让方广云自家获益,也让他人得到好处,而最终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

  回顾方广云的违法犯罪行为,十余年间,通过违法卖地、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方广云让自己和家人以及同伙“受益匪浅”。如果不是几位村民“豁出性命”举报,他们的贪腐行径不知何时才能浮出水面。

   杭州“房叔

   小处长”保障房中攫取巨款

  房多不是问题,来路不正才是问题,背后暗藏的贪腐与权力的滥用才是问题。因房出名或暴露的不法分子并不止合肥“房叔”一个。在此之前,杭州版“房叔”也将“小官巨贪”的能量发挥到了极致。

  2014年9月16日,浙江省杭州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原副局长张新案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张新受贿1.24亿余元,贪污1000多万元,滥用职权导致国家数千万元损失,被一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这是迄今为止浙江最大金额的保障房贪腐案。除了金额令人瞠目结舌外,另一个问题也引起了社会的关注:一个“小处长”是如何利用手中的权力,通过什么手段,在保障房项目中攫取巨款?

  据媒体报道披露,张新贪腐1亿多元,主要在他担任“处长”这个阶段。张新2002年6月起任杭州市建设委员会房地产开发处处长,兼任市城建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中心主任、市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招投标评审委员会副组长。

  在此期间,张新安排“小弟”当“白手套”,自己成为“影子开发商”,幕后操纵,通过非法手段谋取巨额利润。

  2004年12月至2005年3月,浙江普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在自用的西八建地块上自建拆迁安置房,将15%的房屋自留用以引进高级人才。项目申报审批工作由张新所在的房开处承担。

  审批期间,张新的原同事、后来“下海”的董一麟与张新商定,董购置紧邻西八建地块的杭州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自有用地。张新将董的杭州园林地块并入西八建地块一同申报,使杭州园林地块也享有15%自留安置房源的优惠。两人商定,由董一麟开发该地块并送给张新50%的“利润”。

  张新在开发杭州园林地块中未有任何实际投资、未参与实际经营管理。经审计,这一地块开发建设项目预计最终盈利5207万多元,董一麟以该项目“利润”形式送给张新贿赂款2522万多元。

  2004年至2006年期间,浙江圣洲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本岗多次请求张新帮助其所属公司中标承接经济适用房项目。

  2006年7月,杭州市建委推出九堡经济适用住房地块建设项目。张新安排张本岗借用有资质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义,参与九堡项目投标。招投标时,张新采用变更开标时间、修改报价等方式,最终使浙江圣洲公司中标九堡项目。

  此后,董一麟根据张新安排,以其控制的杭州庆隆园林公司名义,与浙江圣洲公司按照事先的商定签订协议,将九堡项目中一地块送给张新指定的杭州庆隆园林公司独立建设开发。事后,张新非法收受和获取九堡项目的财产收益达到8151万多元。

  办案人员介绍,从张新在保障房项目中的捞钱手段可以看到,作为建委的一个处长,他的一支笔审批权力含金量非常之大,涉及千家万户的保障房项目,完全成了“唐僧肉”。

  2003年至2005年期间,从事工程承包的张祖标多次请求张新为其中标承接经济适用房项目提供帮助。在张新的“指点”下,张祖标中标丁桥兰苑项目。而后,张新又违规同意张祖标成立杭州越峰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接项目。在经过他违法审核后,杭州市建委向杭州越峰公司核发了资质证书。张新先后向张祖标索取财物共计435万元。

  因实质上缺乏相应的资质和条件,2008年起,丁桥兰苑项目基本停工,无法按期交付,引发广大业主不满。

  至案发前,此项目资金缺口达4866万余元。由资产过户拍卖所产生的土地增值税,给杭州市安居中心造成损失2000余万元。而杭州越峰公司尚欠银行贷款本金5500万元,拖欠营业税等税费2502万元。

  张新担任杭州市建委房开处处长期间,主管资产调拨、资金管理等,批个条子,就能让巨额国资流失。检察机关指控,他采用侵吞、骗取等手段单独或伙同董一麟非法占有公共财物1000多万元。

  为什么房地产成为腐败最集中最恶劣的领域?有分析人士一针见血地指出,因为房地产开发、征地卖地本身具有的暴利特征,是其容易引发腐败的内在原因,暴利加速了开发商与权力者的勾兑。在开发商动辄数十万元、上百万元的“金弹”前,个别官员很难逃脱捞一把就收手的贪念。

   郑州“房妹

   家族腐败揭开经适房乱象

  房子又叫“”,俗称“”,是遮风挡雨的地方,是温馨幸福的港湾。然而,总有个别人,把房子当作投机的工具,当作赚钱的手段,让房子失去了温情,沾上了浓浓的铜臭味,这实在是对“”的侮辱,对人间真情的亵渎。

  2012年年底,微博网友爆料,90后女孩翟家慧在河南省郑州市拥有十多套经适房,她也因此得名郑州“房妹”。媒体调查发现,“房妹”之父是郑州市二七区房管局原局长翟振锋,“房妹”事件由此引爆。

  据查,翟家4口人,共有8个户口。除翟振锋名下无房产外,其余3人名下曾有29套房产。截至调查时已卖出7套,剩22套。

  2014年12月18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翟振锋等被告人职务犯罪案作出一审宣判。法院认定被告人翟振锋犯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9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官在宣读判决书时透露,翟振锋曾改变经适房与补差房的比例,改变容积率,将原属郑州市二七区公共绿地纳入兰亭名苑小区绿地面积,由此获得好处费220万元和兰亭名苑20套房产。正是这20套房产,造就了“房妹”称号。

  《法制日报》曾详细追踪报道此案。“房妹”事件将郑州市经济适用房领域的乱象,再次暴露在阳光下。

  早在2011年年初,郑州市就曾在经济适用房领域掀起一波廉政风暴,包括土地、建设、房管、规划、物价、乡镇政府、村组干部等在内的13起案件17名违法分子先后落网并被判处刑罚。翟振锋也是在这一时间段内,因“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牟取利益及其他违纪行为”,被纪检部门予以“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房妹”事件曝光后,该领域的腐败链条更加趋于完整,从经适房项目指标获得,到项目建设、项目销售,再到购买环节,其中暴露出的问题值得关注。

  根据我国《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济适用房是由政府提供政策优惠,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是适合于低收入家庭承受能力、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房。由于其价格比商品房低很多,不法交易者遂将其盯上。

  一个最典型的案例是,郑州市一个有393套房源的经济适用房小区,被拿出来参与摇号的仅200套,剩余的193套均神秘地直接落入户主手中。办案机关提供的一项数据显示,2005年至2009年,开发商上交至郑州市经适房管理中心供“摇号”或“轮候”的房源仅占总房源的三分之一。

  “房源的流失中有职能部门为部门利益强留房源,有开发商自行预留房源用于‘疏通关系’,也有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要房源。”郑州市法院系统一名办案人员透露。

   遏制腐败

   如何避免下一个“房叔”出现

  纵观这些“房氏家族”成员,大多有以下共同点:一是房子多、户口也多;二是背后或带有权的色彩。

  “围观‘房叔’、‘房妹’案让人觉得,中国还处在关系社会。每个人都恨腐败,但又享受关系带来的好处。”在微博上,有网民这样评论。

  “房腐”高发,最直接的原因是房价一路高涨,房子已经超越了居住功能,不仅是重要的不动产,也是财富和身份的象征。而且,无论是建房、买房还是炒房,都伴随着巨大的财富流动,也混杂着权力和利益的交换。

  2013年10月,因遭网帖举报坐拥22套房产而被纪委查处落马的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原政委蔡彬,被以受贿罪提起公诉。“房叔”蔡彬一审因受贿罪被判刑11年半,罚款60万元,没收非法所得275万元。

  2013年1月17日,陕西省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原副行长龚爱爱被指在北京有数十处房产,并同时拥有多个身份证和户口。

  根据广东省纪委2010年9月的通报,广东省茂名市原副市长杨光亮拥有14套房产,还包养两名情妇,生活奢侈、糜烂。2011年12月,杨被判有期徒刑19年,没收财产800万元。

  回到合肥“房叔”案中。“房叔”的倒台源于村民不懈地举报。村民王可翠是实名举报第一人,从2009年开始至今,她一直在收集关于方广云涉嫌违法的证据。另一名举报人方义虎在得知判决结果后表示:“对法院的判决结果非常满意,为举报方广云而四处奔波的辛苦终究没有白费。

  村民的一句“辛苦终究没有白费”让人深思:从“房叔”套取安置房到能够在权力岗位上成为“不倒翁”,从不公开土地转让收入使用情况到居民举报多年难以撼动其地位,决不是“房叔”一个人的能耐所能做到的。

  正是基于这样一些分析,对“房叔”的处理,也就不能仅仅停留于房子方面。否则,一个“房叔”倒下了,也许还有更多的“房氏家族”还依然隐藏在各个岗位……(本报记者 陈晓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