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21.11.2016  16:37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经市、州房地产主管部门初审,省政府政务大厅受理审核,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准张掖市金硕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兰州永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由叁级晋升为贰级,山丹腾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掖市盛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由四级晋升为叁级。

        公示时间为:2016年11月21日至2016年11月29日。

如对上述企业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反映意见,逾期将不予受理。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兰州市中央广场1号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管理处

电 话:0931—4609715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室

电 话:4609762

邮 编:73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