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21.11.2016 16:37
本文来源: 建设厅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经市、州房地产主管部门初审,省政府政务大厅受理审核,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准张掖市金硕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兰州永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由叁级晋升为贰级,山丹腾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掖市盛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由四级晋升为叁级。
公示时间为:2016年11月21日至2016年11月29日。
如对上述企业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反映意见,逾期将不予受理。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兰州市中央广场1号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管理处
电 话:0931—4609715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室
电 话:4609762
邮 编:730030
本文来源: 建设厅
21.11.2016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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