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27.08.2015  16:25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经各市州初审、省政府政务大厅审核,省建设厅研究,对以下企业申报事项进行公示:

1、甘肃金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地产开发资质由叁级晋升为贰级;

2、庆阳汇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资质由暂定晋升为叁级。

  以上企业公示时间为:2015年8月27日至2015年9月7日。

如对上述企业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反映意见,逾期将不予受理。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兰州市中央广场1号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管理处

电 话:0931—4609715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室

电 话:4609762

    邮 编:73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