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13.06.2016  20:12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及《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经天水市、庆阳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初审,省政府政务大厅受理审核,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准甘谷县弘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庆阳万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资质由肆级晋升为叁级;天水福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由叁级晋升为贰级。

公示时间为: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6月21日。

如对上述企业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反映意见,逾期将不予受理。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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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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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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