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11.09.2014  18:37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及《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经各市州初审、省政府政务大厅审核,省建设厅研究,对以下企业进行公示:

1、靖远鹏珠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由叁级企业晋升为贰级企业;

2、甘肃星光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叁级企业晋升为贰级企业;

3、庆阳能源化工集团宏泰置业有限公司由肆级企业晋升为叁级企业;

4、甘肃盛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肆级企业晋升为叁级企业;

5、嘉峪关润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由肆级企业晋升为叁级企业;

6、天水金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肆级企业晋升为叁级企业;

7、天水秦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肆级企业晋升为叁级企业;

8、甘肃金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由叁级企业晋升为贰级企业;

9、白银春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由叁级企业晋升为贰级企业;

10、张掖市中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由叁级企业晋升为贰级企业;

以上企业公示时间为:2014年9月11日至2014年9月19日。

如对上述企业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反映意见,逾期将不予受理。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兰州市中央广场1号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管理处

电 话:0931—4609715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室

电 话:4609762

邮 编:73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