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研究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措施

25.05.2015  09:58

    原标题:刘伟平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

    决定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 提高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补助水平

    研究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措施

    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省长刘伟平5月22日主持召开省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审议《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建立协同监管机制的若干意见〉的工作方案》、《关于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实施意见》,研究提高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补助水平事宜。

    会议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房地产业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带动作用,用足用好国务院支持房地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住房消费与房地产开发,加快以棚户区改造为重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一要用足政策,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建设用地的政策措施,合理确定住宅用地供应规模,确保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用地。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适当放宽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安置项目容积率和户型面积限制,做好征收补偿,用好国家政策性贷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二要多措并举,鼓励引导居民住房消费。改进住房信贷需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大力推行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三要深化改革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建立住房租赁信息服务平台,培育住房租赁经营机构,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持有的房源向社会出租,支持从租赁市场筹集公共租赁房房源,引进国内知名企业,提高开发质量,加强企业合作,支持地方企业优化重组。四要强化服务职能,全面落实各市州政府的主体责任。建立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和预警预报机制,做好风险防范;强化规模以上开发项目监测、协调,加快项目建设;强化保障房目标考核。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坚持依法行政,清理规范各项收费,优化市场环境。

    会议强调,要深入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在进一步取消下放项目审批、核准事项的同时,坚持方便办事、就近服务,主动协同放权,相应调整用地预审、规划选址、节能审查、水土保持方案等审批权限。要严格按照“谁承接、谁监管”的要求,合理确定下放层级和管理权限,着力提升审批事项承接能力,加快建立纵横联动的协同监管机制,切实加强投资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做到既放权到位、接住管好,又服务到位、监管有效。要注重加强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制度规范、产业政策、准入标准等监管依据和内容,依法依规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及项目验收和监督核查,确保项目建设规范有序进行。要创新监管方式,加快推进信息共享、覆盖全省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逐步实现非涉密投资项目“平台受理、在线办理、限时办结、依法监管、全程监察”,切实做到全透明、可核查。要健全完善约束惩戒机制,加强在线监测、项目稽查等监督执法和信息公开,建立健全“异常信用记录”制度和“黑名单”制度,对守法者开设快速通道,对失信者采取联合惩戒,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失信惩戒长效机制。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和督促市场主体进一步增强自律意识和法治意识,自觉规范自身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会议指出,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简化办证手续、缩短办证时限、优化营商环境、降低行政成本,调动和激发全社会投资创业热情,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具有重要作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流程,明确时间节点,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加快建立全省统一的“三证合一”数据交换共享平台,确保按期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要加强衔接沟通、密切协调配合,优化和完善信息登记系统,及早实现与“三证合一”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对接,切实为市场主体提供便利服务。

    会议指出,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我省将再次提高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补助水平,一类户将由每人每年2952元提高到3300元,二类户由每人每年2304元提高到2808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把低保对象准入条件,切实做到程序规范、操作规范、管理规范、公开透明,保证低保资金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确保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年内实现政策性脱贫。要进一步加强低保资金监管,严格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封闭运行,确保城乡低保资金安全运行。要强化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定期核查低保家庭收入等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低保类别,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及时退出。要加强对各地提标政策执行和补助资金发放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会议还审议了《甘肃省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总体方案(2014-2020年)》。 (记者白德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