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二主”发生纠纷 肃州工商成功调解

26.06.2014  18:43

近日,酒泉市工商局肃州分局市郊工商所成功调解一起“一房许二主”引起的消费纠纷,消费者韩某获得了退还的房款和10000元违约金。

今年3月25日,消费者韩先生在肃州区明泰房产公司订购了一套商品房。6月17日,韩先生发现明泰房产公司将自己订购买的房屋(房款已付一半)又擅自销售给了他人。于是韩先生请求工商部门帮助,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赔偿房款的10%违约金,并给予合理解释。

该所接到投诉后立即派人调查处理,原来是开发商的失误,将一房许给了二主,执法人员认为明泰房产公司应当承当相应的责任,经过执法人员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由酒泉市明泰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退还韩某的购房定金、代理费及房款共计179364元,并向韩某支付1万元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