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版”户籍改革加速出台 17省区已推出方案

12.06.2015  11:19

  中国兰州网6月12日消息 2014年6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该文件在当月月底的政治局会议上审议通过,并于一个月后发布。一年时间过去,全国已有17个省区出台了省级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这些省级的户籍制度怎么改?有什么共同特点?未来走势如何?

   城市类型不同,政策不同

  截至目前,已经公布省级户改方案的,是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南、安徽、山东、新疆、江苏、江西、广西、山西、陕西、吉林、福建、贵州、青海和四川。梳理这些省份的户改方案,我们发现,不同类型的城市,其改革措施也各有不同。

  以省会城市为例,多省份的省会出台了“积分落户”制度。如陕西西安,就以合法稳定就业和住所、参加社保和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设置落户积分分值,达到一定分值的流动人口本人及家属,可以申请登记常住户口;黑龙江哈尔滨市,则采取“双轨制”,在人口承载力较大的4个主城区设立积分制度,其他地区则放宽落户条件;福建福州市,也将在6月30日之前确立积分落户制度。

  对于规模相对较小的城市,大部分的省区已放开落户政策。比如河北,像沧州、衡水等城区人口在100万以下的地市以及全省的县城、建制镇,则全面放开落户政策;类似的政策也在安徽落地,只不过城市规模被具体细化为100万以下、100万至300万、300万至500万和500万以上几个层次,采取松紧不同的政策。

  而已经出台户改意见的省份,其共同的特点,就是取消了农业和非农户口的性质区分,几乎所有的省份都开始实施居住证制度。根据这一制度,流动人口可以根据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保等条件,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社保、教育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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