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拟取消全省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划分 中小城市户口拟全放开

27.01.2015  10:20

  原标题:中小城市户口拟全放开

  我省拟取消全省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的划分

   中国甘肃网1月27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首席记者 丁炜娜)农村人口向城镇迁移,除了住房、教育等问题,还会面临哪些困难?省政协委员唐援朝分析了目前农村人口向城镇迁移的成本主要包括制度成本、生活成本、机会成本、权益成本、就业成本、教育成本、精神成本等。就此,省公安厅提出我省拟取消全省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的划分,同时拟对中小城市户口全方位放开。

  7大成本掣肘农民市民化

  据了解,由于现行的引导政策不够完善,对鼓励农民进城吸引力不强。农民市民化的核心是户籍制度改革,显现出的是不同身份之间的差别,造成了农民在自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进城后,享受不到市民福利保证和待遇,又没有相应的管理机构,抗风险能力十分脆弱,缺乏安全感。与此同时,进入城市生活成本提高,表现在城镇购房费用、租房费用、医疗费用、子女的教育费用和其他生活必须品的支出,在农村可以勉强解决的,转入城镇生活后将面临成本加大的问题,虽然政府出台的一些诸如减免取暖费、物业费等鼓励性优惠政策,但缺乏相应的制度保障,使之心存疑虑。省政协委员唐援朝建议,除了继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以外,还应该提高进城的预期收入净值。针对农民群体给以补贴鼓励措施,如入户补贴、住房补贴、教育补贴等,有效提高农民进城的预期收入净值,尽量减免、简化他们在办理各项进入城市过程中的费用和程序,提供一站式服务,以坚定农民进入城市的信心与决心。

  我省拟全面放开中小城市户口

  据悉,2013年以来在省政府的牵头组织下,省公安厅会同有关部门就我省户籍制度改革做了长期深入的调研和反复科学的论证,已提出了《甘肃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讨论稿)》(以下简称《讨论稿》),待报省政府审定后下发全省执行。

  记者了解到,此次形成的《讨论稿》,其重点是取消了全省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的划分,全部登记为“居民户口”;对中小城市户口全方位放开,规定“只要有合法固定住所(含租赁),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申请转移城镇户口”。同时,为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合法权利,《讨论稿》也建立健全了一批配套机制:首先就是建立健全承包土地处置机制。农村转移人口整户迁入城镇,登记为城镇居民户口的,允许在承包期内继续保留土地(草场)承包经营权。鼓励农村转移人口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草场)承包经营权。农村转移人口在承包期内,自愿将土地(草场)交回村委会的,应获得合理补偿,承包地由村委会或发包方收回。承包期满后,土地(草场)由村委会或发包方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