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完成5000户农村危房改造

31.12.2014  18:31

  12月30日,记者从市建设局获悉,截至目前,我市已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5000户,以及建筑节能示范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任务,建筑面积达33.5万平方米,总投资3.69亿元。据了解,2014年省上下达我市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计划4980户,其中建筑节能示范户80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615户,兰州新区300户。

  据介绍,在开展农村危旧房改造中,我市坚持“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功能最基本”和“先特困户、后其他困难户”的基本原则,严格按照“一申二评三核四批”的认定程序,确定农村危改对象。县(区)制定差别化的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标准,在保证危房改造总户数、总补助资金不变的前提下,大力推行分类补助标准,特困农户多补助资金,其他困难农户少补助资金。优先解决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使自筹资金能力弱的特困农户住上基本的安全房屋。

  全市各县区制定的差别补助标准总体分为四类:五保户每户3万至3.5万元;低保户等特困农户每户1.4万至3万元;贫困残疾户每户1.7万元左右;其他贫困户每户0.4万至1.25万元。2014年全市完成五保户和低保户危房改造1190户,占全市危改总户数的23.8%。

  同时,我市把农村危房改造与易地扶贫搬迁相结合。永登县易地集中搬迁165户,榆中县易地集中搬迁200户,通过整合惠农资金,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施工,配套建设村庄道路、给排水、绿化等基础设施,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还把农村危房改造与建筑节能示范相结合,宣传引导农民采用建筑节能保温措施,开展太阳能利用示范项目,降低农村住房建筑能耗,提高房屋居住舒适程度。

  为确保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安全,我市对危改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补助资金只能用于农村危房翻建、新建和主体结构安全加固改造以及建筑节能技术措施等支出,不能用于修建院墙、门楼和装修房屋、粉刷墙面等居住用房主体结构安全改造以外的支出。危房改造完成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最低建设要求组织竣工验收,对于竣工验收合格的,由县区财政拨付补助资金至乡镇财政所,乡镇财政所及时将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危改农户“一折通”。今年,我市的危房改造资金及配套资金已全部下拨到县区,并直接发放到危房改造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