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融资风险补偿试点工作

24.03.2016  10:54

 

3月17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林念修、国家开发投资公司董事长王会生、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黄炎勋在北京签署了《战略性新兴产业融资担保风险补偿金合作协议》。

按照合作协议,发改委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融资担保风险补偿金,引导担保机构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创业企业融资支持。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成员企业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负责风险补偿金的运作管理,联合股权投资基金、地方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银行等合作机构形成工作体系,争取拉动融资金额达到风险补偿金的100倍。

首批选择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京津冀、上海、广东珠三角、安徽合芜蚌、四川成德绵、武汉、西安、沈阳)进行试点,未来视资金运作效果,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据悉,此次设立风险补偿金,是通过担保补贴方式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领域建设有关要求,针对市场失灵环节进行的探索。目前,部分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企业由于抵押物少难以获得银行贷款,通过风险补偿金可探索引导金融机构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提供更多融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