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指褪色

26.11.2015  19:26
   

日前,消费者高女士到秦安县工商局何川工商所投诉,称其于9月30日在县城某黄金珠宝店以每克278元的单价购买6.88克的千足金戒指一枚,当场付款1850元,又分别以8.90克和2.83克重的两枚旧黄金戒指,兑换了两枚重量分别为5.76克和6.07克的新黄金戒指,当场付兑换费300元。一个月后,她发现三枚戒指均存在褪色问题,多次找到商家要求退货遭拒。

该所接到投诉后,立即指派执法人员前往该店调查取证,发现消费者所诉情况属实。根据《消法》的有关规定,经调解,商家全额退还消费者2150元并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