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营改增”减税47亿多元
05.11.2017 10:55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我省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以来,减税规模不断加大,政策红利持续释放,截至目前已为全省市场主体减轻税收负担47.62亿元,总体减税面达98.6%以上,小规模纳税人全部减税。这是记者从10月26日召开的全省“营改增”试点工作记功授奖表彰大会上获悉的。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是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是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营改增”试点工作,由省政府牵头,省财政厅与省国地税部门联合成立了“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部署推进全省改革进程。我省财税、住建、银监、人民银行等26个成员单位协同配合,共同解决疑难问题,确保了全省“营改增”按照既定路线图和时间表有序实施。我省“营改增”试点工作经历了区域由点到面、行业由窄到宽、户数由少到多的改革历程。去年5月1日起我省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纳入试点范围,增值税完全代替了营业税,并将不动产纳入抵扣,平稳实现了税制转换,推进了增值税全覆盖、抵扣链条全贯通,消除了重复征税。
“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一年以来,我省税制改革成效显著。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增加,降低企业成本的效应明显,企业效益继续好转。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今年1-7月实现利润总额108亿元,同比增长1.8倍。全省新增纳税人超过10万户,其中“营改增”四大行业月均新增纳税人1600户,经济活力明显增强。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产生的“虹吸效应”,也促使更多资源向服务业集聚。今年前三季度,我省第三产业实现税收同比增长57.8%,有效地促进了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记者卢吉平 杜雪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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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2017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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