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第三次发布诚信“红黑榜”

11.12.2014  15:13

  12月10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我省第三次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记者了解到,被省高院列入黑榜名单的28家单位和法定代表人被限制高消费,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以上座位,禁止在星级以上酒店、餐馆、娱乐场所消费。

  在当天的发布会上,省高院、省农牧厅、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等部门集中通报了66个诚信“黑榜”名单、45个诚信“红榜”名单,并宣布惩戒措施。其中,省高院公布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28家单位和惩戒措施:对这28家单位和法定代表人限制高消费,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以上座位,禁止在星级以上酒店、餐馆、娱乐场所消费。同时,将28家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失信行为,作为不良记录推送到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工商信用系统以及发改、财政、税务、国土、房产、海关等部门,联合实施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其在金融机构贷款和办理信用卡,限制其开办新公司和投资入股,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限制行政审批、政府扶持、市场准入、资质认证等。对违反禁令高消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将依法对单位处以100万元以下、对个人10万元以下罚款,对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和全国人大关于追究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立法解释的规定,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在前两次的诚信“红黑榜”发布会上,省上10个部门共发布98家黑榜名单、341家红榜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