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省服装家纺自主品牌建设调查工作的通知

01.07.2014  17:54

甘工信函〔2014〕126号

   

各市、州工信委: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服装家纺自主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消费〔2009〕481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服装家纺自主品牌建设调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消费函〔2014〕379号)要求,为推动我省纺织服装自主品牌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我省纺织工业转型升级,我委决定在省内服装家纺行业开展自主品牌建设情况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通过全面调查我省服装家纺行业自主品牌建设情况,为支持自主品牌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宣传知名品牌和优秀品牌企业、总结推广自主品牌创建经验提供基础材料。

二、调查内容

在我省注册的纺织服装自主品牌企业基本信息、品牌管理能力、品牌创新能力和品牌市场能力等情况。

三、上报程序

(一)网上填报。请企业登录“中国纺织服装品牌网”(http://www.texbrand.org.cn),点击“品牌调查填报系统”,进入填报页面并注册(真实、有效填写企业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注册地、自主品牌名称等信息)。阅读“填报说明”,按要求逐项如实填写《调查表》,确认无误后,提交并打印《调查表》。

(二)书面上报。在“品牌调查填报系统”登陆页面系统公告栏目《关于开展服装家纺自主品牌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中下载附件2《2014年服装家纺自主品牌建设调查表》,填写后打印,并装订成册(5份),标明报送单位及填报日期,加盖公章,报至企业所在市州工信委,由各市州对上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后转报至我委。

(三)注意事项。企业网上资料提交后,如发现有误需修改,请与省工信委消费品产业处联系,获得许可权限后,企业登录填报系统重新修改并提交、打印。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企业上报。各市州工信委要重视本次调查摸底工作,积极动员组织企业申报,做到上报企业充分反映和代表本地区品牌发展特色。

(二)严把审核关,确保上报材料真实有效。各市州工信委要对企业上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本地品牌企业纳入上报范围。

(三)请各市州于2014年7月10日前,将组织申报及审核情况行文并附企业书面上报材料(3份)报至我委消费品产业处。

 

联系人:朱家斌        电话: 0931-460920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