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出首张环境保护税税票
4月备受关注的环境保护税迎来了首个征期。4月2日上午9:05分,甘肃省环境保护税第一张税票在兰州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厅开出,标志着环境保护费税制度转换在甘肃顺利落地。
环境保护税法自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实行按月计算、按季申报,是我国首部体现“绿色税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作为全面推行“营改增”试点改革后第一个通过费改税新增的地方税种,环保税承载着助力保护和改善环境的功能。环境保护税的征收,不以增加财政收入为目的,其生态意义远大于税收意义。
“非常荣幸成为全省第一期申报环保税的纳税人,前期我们配合地税部门做了信息采集及办税人员申报培训等工作,环保税的开征并没有增加企业的负担。税收优惠政策将进一步增强企业关注清洁生产、绿色发展、转型升级,优化生产工艺、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环保处理设施运行效率的动力。”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环境监测与管理部处长刘辉说。
据省地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师学礼介绍,目前,我省环保税开征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全面到位,各项配套征管制度已经建立,“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网上报税系统已经部署上线,环保税纳税人的基础信息已经采集完成,对纳税人的培训辅导也实现了全覆盖。为充分保障环境保护税首个征期纳税申报平稳有序,全省地税系统各办税服务厅都增设了环保税申报专窗、绿色通道,并与环保部门联合开展现场解疑、热线咨询,多渠道开展纳税辅导,确保有序受理纳税人的申报。
据了解,根据我省经济发展现状和环境承载能力,经甘肃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我省环保税适用税额为最低档,即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为1.2元/污染当量,水污染适用税额为1.4元/污染当量。在环保税费改革中,基本维持了排污费向环保税的平移。据初步预测,2018年我省环保税收入在3.1亿元左右。
(张永琦 国 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