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农村小型客车将试点“电话约租”

16.07.2016  03:37

    【兰州日报讯】省政府办公厅日前提出《关于加快农村客运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我省将鼓励运输企业在乡镇区域内,试点以小型客车、小轿车为运输工具,发展乡镇农村电话“约租”小客车经营,切实解决乡镇至行政村、行政村之间的农村客运需求。对“电话约租”经营等新兴农村客运运输方式,县市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支持其发展。

    《意见》指出,实行多样化的农村客运经营方式。县级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在县城“城区规划区域”内大力发展城市公交;在道路条件良好的县城周边,可根据人口、乡镇密集程度等实际因素确定服务半径,试点发展以城市公交客车为运输工具向农村延伸的城乡公交客运;鼓励运输企业在乡镇区域内,试点以小型客车、小轿车为运输工具,发展乡镇农村电话“约租”小客车经营,切实解决乡镇至行政村、行政村之间的农村客运需求。

    完善农村客运价格体系。农村客运班线和城乡公交客运实行低票价政策,具体价格由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交通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农村小型客车“约租”经营实行市场定价。着力做好运价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随意涨价、票位加价等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农村群众的合法权益。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在符合通客车条件的道路提出开行农村客运班车的经营申请,要本着“放开市场、鼓励发展”的原则,加快办理;对在等级以外道路提出农村客运小客车的经营申请,要报请县级政府组织交通运输、公安、安监等部门以及有关乡镇政府,采取多部门安全评估的方式对通行条件进行联合审查,联合提出通车车型、载客限载、运行速度、通行时间等安全控制指标,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根据联合审查意见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对9座以下(含9座)的小型客车、小轿车乡镇区域经营和“电话约租”经营等新兴农村客运运输方式,县市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适当简化许可办理程序,采取试点办法,支持其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