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严查“美瞳”消费者购买需谨慎

05.11.2014  03:38

    【本报讯】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俗称“美瞳”,由于其直接接触视网膜,而被纳入了医疗器械的监管范畴。近日,记者从省食药监局获悉,该局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监督检查。

    此番检查重点为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和护理液等产品经营企业。以眼镜商城、小商品(含批发)市场、隐形眼镜经营店、眼镜店、购物商场(含商场超市外出租柜台)、学校周边装饰品、化妆品店铺等较集中的场所为重点检查区域。

    检查主要涉及经营企业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是否超范围经营;经营的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和护理液等是否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等相关法定证明文件;购销渠道是否合法,是否建立进货查验制度,购销记录是否健全、真实和可追溯;是否销售无证、过期、淘汰、伪劣假冒产品。

    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并积极开展跟踪检查,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将被曝光。 首席记者刘晓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