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三类考生提前单独招生

05.06.2015  10:06

记者6月4日从省招办获悉,今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中,我省将对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师资考生、盲聋哑残疾考生、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考生等3类考生执行提前单独招生政策。

据介绍,执行提前单独招生的普通高校必须是经教育部批准,并在我省有招收职教师资、盲聋哑残疾生和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招生计划的学校。职教师资单独招生对象为省人社厅确定的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省供销合作社确定的甘肃省财贸学校、甘肃银行学校、甘肃省财政学校的应届毕业生。盲聋哑残疾生单独招生对象为具有省残联确认的盲聋哑残疾证的考生(不包括四肢残疾等其他残疾)。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单独招生对象主要是大学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和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提前单独招生的命题、考试、评卷、录取工作由招生院校负责。在考试之前,相关招生高校要对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学推荐的考生名单进行审核和公示。报考职教师资、盲聋哑残疾生和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考生须填报高考志愿,录取时省招生办公室将按考生所报志愿对照招生院校拟录取新生名册投放电子档案。


信息来源:甘肃日报     李欣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