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次启动公租房申报工作
●7月24日截止申报
●三类人群须细读申报条件
今年是我市首次启动公租房申报工作,也是廉租房与公租房并轨后的首次配租。在此前开展的廉租房申报中,受惠人群主要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而在这次的公租房申报中,受惠人群范围比之前有了明显扩大,将城市中等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也纳入其中,同时还包括了大专院校毕业新就业两年以上的学生、引进人才和稳定就业三年以上外来务工的无住房人员。
7月16日,记者走访我市部分社区、单位及市房管部门了解到,我市2015年度首轮公租房申报工作十分火热。自申报工作开展以来,各社区、单位接到众多群众咨询电话,并已陆续收到家庭、个人提交的申报材料。针对部分申报人、单位对本次公租房申报工作仍未完全知晓的情况,记者请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对申报相关规定进行详细解读。
居民申报热情高部分不符合条件
本次公租房申报工作,涉及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居民应先向所在社区提交申报材料。7月15日,记者走访城关、七里河、安宁、西固四区多个社区后了解到,所有的社区都在居民院落、楼洞口、信息栏等醒目位置张贴公租房申报的相关通知。
城关区靖远路街道办西李家湾社区柴乃蕊主任说,公租房的申报信息公布后,近日来咨询的居民非常多,可其中相当一部分的家庭并不符合条件,只能遗憾而回。比起西李家湾社区,地处繁华地段的广武门街道新华巷社区申报工作更加火爆,这里人口多、地理位置繁华、流动人口也较多,居民们对公租房申报的关注度十分高。该社区分管公租房申报工作的副主任祁秀萍告诉记者:“《通知》一贴出来,大家的关注度就特别高。这些天,每天都有居民打电话或直接上门来咨询。截至目前,社区共接待咨询200多人次。初步审核通过的申报家庭已有25户。现在很多家庭在抓紧时间准备各类证明,补充完善材料,估计社区内符合条件的申报家庭都会积极参与。”
记者了解到,在社区中低收入家庭申报环节,很多社区对居民收入的准确界定感觉比较难。基本是以工资收入为主,家庭财产性收入等隐形部分不好界定。很多企业有季度奖、年终奖,这部分收入在工资上也表现不出来。多个社区表示,将加大对申报家庭的“家访”、调查,了解申报者的真实住房、收入及家庭成员情况,确保让这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切实惠及城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申报条件需看清不同人群递交材料有别
本次公租房申报工作中,受惠人群包括四大类: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务工无住房人员、引进人才。不同的类别人群,所需的申报条件和递交的材料也有所区别,需要申报人详细了解。
A 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该类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家庭为兰州市城镇户籍;②单身家庭申请人须年满25周岁;③兰州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④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470元/月(含1470元);⑤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B 新就业大学生
该类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具有兰州市城镇户籍;②申请人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工作满3年;③申请人属兰州市行政事业或企业单位正式职工并连续缴纳三年以上养老保险;④申请人单位无单位职工公寓;⑤申请人及配偶在兰州市无住房;⑥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325元/月(含2325元);
C 外来务工人员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具有兰州市的居住证;②申请人已在兰州市稳定就业三年以上,已与单位签订在劳动人事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三年以上养老保险;③申请人单位无单位职工公寓;④申请人及配偶在兰州市无住房;⑤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470元/月(含1470元)。
D 引进人才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经兰州市人才管理部门认定的引进人才;②与引进人才单位签订三年以上服务合同;③申请人在兰州市无住房。
三类人群先过单位公示关新就业大学生申报限制更细化
昨日,记者从市房管局了解到,除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通过社区申报外,其他三类人群在申报公租房时,都必须通过所在单位提交申请。
这三类人群的申报审核流程分为“四步走”。第一步是个人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申请;第二步是由单位对所需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第三步是由单位统一向单位所在县区住房保障部门申报;第四步市住房保障部门对报送的申报人员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确认资格。市房管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强调说:“以上三类申报人的所在单位向县区房管局报送资料时,还应出具单位公示材料。”各单位要对申报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把关”,并进行为期7天的内部公示。
新就业毕业生申请公租房,规定要连续缴纳三年以上的养老保险。在外地缴纳的年限算不算?单位地址在兰州,但不属于兰州市属,可以申报吗?针对申报人较为集中的热点问题,市房管局相关处室负责人进行了仔细地解答。
“新就业大学生在申报公租房时,不论是个人户籍,还是所在单位都得是‘兰州市属’”。记者了解到,新就业大学生申报限制更细化,申报人不仅要具有我市城镇户籍,同时所在单位也须为兰州市属的行政事业单位或兰州市国资委下属的企业单位。此外,还要在兰州市连续缴纳三年以上的养老保险。
针对外来务工人员,有关单位的要求相对较低,不论是行政、事业单位,还是国企、私企,都可以申报。但需要注意的是,单位必须为在工商部门正式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不在此范围内;引进人才申报公租房的,需为经兰州市人才管理部门认定的引进人才,并与单位签定三年以上服务合同。
24日停止申报工作9月底公布资格审核结果
从提交申请表到最终确认配租资格,公租房申请会经过申报、初审、复审核实、汇总信息、公示等多个环节。在此期间,社区、街道、单位、房管部门会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走访、核查住房信息系统中的住房信息、媒体公示等方式,保证公租房公平分配。
从申报工作各环节时间节点来看,将于9月底公布申报资格审核结果。需要提醒申报人注意的是,7月24日,各社区、单位将停止收集申报材料。7月25日-8月14日,为各街道、社区、单位初审阶段。在此期间,将对申请个人及家庭进行入户访问,建立入户调查记录和邻里访问记录,对家庭人口状况、居住情况、收入情况和实际困难程度进行核实、调查;8月15日-9月4日,各县、区住房保障部门复审和核实阶段,将对所有上报的申请个人及家庭进行汇总,在住房信息系统中核查住房信息情况,并按照民政部门程序核实申请家庭收入和低收入认定的情况;9月5日-11日,市住房保障等部门汇总统计;9月12日-21日,经过初审、复审确认的申请者名单,将在市房管局官方网站及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9月22日-30日,确认无异议,发放确认结果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