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重点建设项目实行“一站式”服务

28.09.2015  10:46

  近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为了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引导作用,切实提高规划审批效率,我市出台《关于加快项目规划审批的实施意见》,提出建立规划审批快速通道和“联审联批”制度,要求发改、国土、规划、建设、环保等部门提前介入,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实现项目审批、规划许可、土地使用、环境影响评价、施工许可“一站式”服务,随报随批,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加快推进项目实施。

  实施意见要求,对项目建设要实行一次性书面告知制度,对于建设项目申报所需法定要件、规划要求等内容实行一次性书面告知;实行规划预审制度,对规划选址、用地指标、规划建筑方案等审批内容提前进行预审,建设单位备齐法定要件后,直接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同时,对于建设用地主要功能符合城市规划的、且其他功能符合用地性质兼容性和混合型规定的、其主要功能占地大于总用地面积的50%、主要功能建筑面积大于总建筑面积的50%的项目,不再调整用地规划性质,可直接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实施意见对于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等民生项目的规划审批有着更详细的规定。意见规定,放开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危房改造、保障房项目户型和面积限制,并鼓励未开工建设的房地产开发用地转型利用,允许通过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将未开工建设的房地产开发用地转为棚户区改造、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项目以及开发建设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体育产业、养老产业等国家支持的新兴产业。同时,对于整体购买在建房地产项目用于棚改安置房、危房安置和公共租赁房住房,或将尚未开工建设的房地产用地转为棚改安置房、危房安置和公共租赁住房用地的,允许适当调整规划建设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