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成效显著
12月28日,从市工商局了解到,截至11月底,我市共检查市场主体19400户(次),批发零售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681个(次),整治重点区域108处,查处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案件199件,案值269.62万元,罚没款217.41万元。案件数、案值、罚没款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29%、197%和83%。
今年以来,市工商局坚持“突出重点、明确目标、完善机制、堵疏结合”的工作原则,采取日常监管和集中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法,开展了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为有效遏制各类商标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侵权假冒行为发展态势和特点,以典型示范、典型案例为重点,利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向群众广泛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和识假辨假消费知识,多区域、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增强正面舆论引导力度,扩大打击假冒侵权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期间,向群众发放保护知识产权宣传材料2万多份,接待群众有关知识产权假冒伪劣商品解答1000余人次。举办了有关知识产权保护、打击侵权假冒、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培训班40期,参加培训的人数达5000人次。
在此基础上,我市工商部门组织开展2016红盾网剑专项整治、中国制造海外形象“清风行动”专项整治、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专项整治、农资市场专项整治等各类专项整治,重点核查网上涉嫌违法违规网店1025家(次),实地检查网站网店143家(次),删除违法商品信息1条,责令整改网站7家(次),已提请关闭网站2家(次)。查办商标侵权大要案件81件。同时,加大抽检力度,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对2015年抽检不合格的成人休闲服装、液体加热器、移动电源等商品进行清查和处理的同时,开展了流通领域婴幼儿服装、计算机、涂料、读写台灯等共计38个品种的商品质量抽检工作,抽检596个批次。
据了解,我市严厉打击侵权假冒的行为,从源头防范商标侵权和假冒行为的发生。受到了国务院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检查组的认可和肯定。据悉,截至11月底,全市应公示“双打”行政处罚案件199件,实际公示199件,公示率100%。